老年人福利待遇

事项名称: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申请对象:

年满60周岁户籍在本县的城乡居民。60-64周岁老年人可申领绿色老年人优待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申领红色老年人优待证。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关于办理<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老字[2002]3号)湖南省老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号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怀办[2012]46号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申报材料:

申领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1寸或2寸的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办理程序:

当事人或代理人带申报材料到所在县市区老龄办办理,经验证真实有效的,即时办理。

办理机构:

辰溪县民政局老龄办

联系电话:

0745-5222367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是否收费:

办理流程:

1.老人必须年满60周岁以上(凭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

2.办证时手持近期1寸或2寸彩照一张;

3.到所在县市区老龄委办公室申请办理;

4.随到随办,当场取证。

交通到达线路:

1路车(影剧院至二中),辰溪县汽车站下,过马路到民政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

辰溪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745-5230116

事项名称

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

申请对象

年满80或90周岁以上户籍在本县没有固定收入城乡居民或所在县所有80或90周岁以上户籍在本县的老人年均可申请享受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

办理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怀办[2012]46号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申报材料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向户籍所在县市区街道、乡镇或(社区居委会、村)提出申请,本人填写《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

1、具备申报条件的老年人,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经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和镇政府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录入《高龄补贴发放管理系统》后将申报材料报县老龄办;

2、针对行动不便或在外地不便回来的老人,亲属持老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老人一寸照片两张(照片有手持近期明显的时间标志物体)填写《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经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和镇政府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录入《高龄补贴发放管理系统》,后将申报材料报县老龄办;

3、县老龄办接到各乡镇、街道上报的高龄补贴申报材料后,认真审批,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

4、县老龄办将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的老人信息提交给银行系统,及时将老人享受的补贴资金汇入银行卡。

办理机构

辰溪县民政局老龄办,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联系电话

0745-5222376

办理时限

一个月

是否收费

办理流程

1.符合享受所在县市区高龄老人补贴规定的老人(凭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持近期1寸或2寸彩照二张;

2.到所在县市区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村申请办理,经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盖章;

3.上报所在县市区老龄办。

交通到达线路

1路车(影剧院至二中),辰溪县汽车站下,过马路到民政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

辰溪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745-5230116

事项名称

百岁老人申报

申请对象

年满100周岁以上户籍在本县城乡居民老人均可申请百岁老人。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关于办理<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老字[2002]3号)湖南省老龄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号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怀办[2012]46号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申报材料

1、居委会(村)证明、街道办事处、户籍所在派出所盖章;

2、报送百岁老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报本人户口本复印件;两样都没有的将不予承认;

3、对行动不便或在外地不便回来的人,亲属持老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老人一寸或二寸照片两张(照片有手握近期明显的时间标志物体),经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和镇政府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报县老龄办、市老龄办、省老龄办;

4、按照百岁老人申报表,以单位报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详细住址及门牌号、身份证号码、子女详细情况、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子女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办理程序

1、具备申报条件的百岁老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百岁老人登记表》,经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和镇政府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报县老龄办。

2、针对大多数百岁老人行动不便或在外地不便回来的老人,亲属持老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老人一寸照片两张(照片有手持近期明显的时间标志物体)填写《百岁老人登记表》,经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和镇政府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录入《百岁老人管理系统》,后将申报材料报县老龄办。

3、县老龄办接到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百岁老人申报材料后,认真审批,将符合条件的报市老龄办,市老龄办报省老龄办纳入全省百岁老人管理,享受百岁老人优待津贴。

户籍在县市区老龄办、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

办理机构

县民政局老龄办,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办理电话

0745-5222376

办理时限

一个月。

是否收费

办理流程

1.年满100周岁老人亲属持(老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或2寸彩照三张;

2.到所在县市区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村申请办理,经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盖章后上报所在县市区老龄办;

3.县市区老龄办纳入《百岁老人管理系统》后,报省市老龄办。

交通到达线路

1路车(影剧院至二中),辰溪县汽车站下,过马路到民政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

辰溪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745-523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