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二孩生育登记
事项名称: | 一、二孩生育服务证登记 |
办理依据: |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 |
办理条件: |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辰溪县 2.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辰溪县,但双方或一方系辰溪县辖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正式工作人员 3.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县,流入本县1个月以上且已怀孕的流动人口(仅限于办理第一、 二个子女的生育登记) |
收费标准: | 否 |
收费依据: | 本事项不收费 |
办理流程: | (一)村级登记。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完成生育服务登记。村(居)计生专干(以下简称村专干)负责将登记情况上报所在乡镇(街道)。 特殊情况下,夫妻也可以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乡级发证。群众需要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乡镇(街道)免费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三)证件送达。特殊情况时生育服务证可由村专干送达或寄达 |
申报材料: | 1.结婚证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2寸免冠近照2张。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
办理机构: | 辰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办理期限: | 资料准备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 |
联系电话: |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联系方式(点击下载) |
办理地点: |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 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 |
监督电话: | 卫计局监察室0745-5257651,辰溪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745-523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