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入学办理
事项名称: | 随迁子女入学办理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5号) |
办理对象: | 适龄儿童 |
办理条件: | (一)小学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六周岁; 2.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辰溪城区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 (二)初中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辰溪城区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 |
办理程序: |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本事项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本事项不收费 |
办理材料: | (一)小学入学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3.本县城区居住证(居住至少一年); 同时协助提供: 1.小孩出生证; 2.小孩预防接种证; 3.小孩学前教育证; 先在“辰溪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提交有关材料电子扫描件,提前申请学位;然后在统一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所报学校或县教育局办理入学复核手续。 (二)初中入学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3.本县城区居住证(居住至少一年); 4.小孩学籍证明; 先在“辰溪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提交有关材料电子扫描件,提前申请学位;然后在统一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各区县教育局或统一集中地点办理报名复核手续,按照居住证所在地入学方式办理入学。 |
办理期限: | 每年的七、八月(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 |
办理机构: | 辰溪县教育局 |
联系电话: | 0745-5225495 |
办理地点: | 辰溪县教育局普教站 |
交通到达线路: | 地址:2路车(一中至海利山庄),辰溪县教育局下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 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 |
监督电话: | 辰溪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745-523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