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办理
事项名称: |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办理条件: | (一)申领人为户籍地在辰溪地区的公民。 (二)凡办理临时身份证,必须由申领人本人与公安机关见面才予办理。 (三)申领人像貌及户口簿信息与人口信息库中信息有不符的,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实更正后方可办理。 (四)申领人的人口信息系重证号或重记录,需修改身份证号码或清除重记录后方可办理。 (五)申领人办证照相请穿非制式、深色上衣。不得化浓妆,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首饰和头饰,头发为自然色,不能染发。 |
收费标准: | 每证收费10元 |
收费依据: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文件 |
办理流程: | 申领人必须先受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再到辰溪县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辰溪县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临时身份证。申领人先在受理点的照相室进行人像采集,再到办证窗口受理(含信息审核、指纹采集和缴费),申领人认真核对本人的所有信息无误,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即可。 |
申报材料: | 申领人本人户口簿原件。如申领人未满十六周岁,还须同时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
办理机构: | 辰溪县公安局 |
办理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领证。 |
联系电话: | 0745-5235798 |
办理地点: | 辰溪县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辰溪县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大厅) |
交通到达线路: | 2路车(一中至海利山庄),城东公安局大楼下,县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 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