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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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驾驶证补证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39号令)

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满、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还需收存《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发证

注意事项:

1、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2、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3、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不能受理;

收费依据:

湘发改价费[2014]1067 号

收费标准:

驾驶证工本费10元

办理机构:

辰溪县公安局交管中心

联系电话:

0745-5221176

办理地点:

辰溪县交管中心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

交通到达线路:

1路车(影剧院至二中),辰溪县交管中心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 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

监督电话:

辰溪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745-523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