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息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2.负责局机关综合工作的组织安排、督促检查。
3.负责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督查督办、机要保密、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4.统筹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机关后勤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
5.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6.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查办督办工作。
7.管理本局的印鉴、介绍信、各类资料以及机关的电话和传真。
8.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
9.接待及有关活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10.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同民 电话:5225495
(二)人事股
1、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教育系统教师招聘、职务评聘、考核奖励等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收入分配的政策规定;
4、指导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5、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6、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和特级教师选拔工作;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及人事档案工作。
负责人:刘际旺 电话:5225436
(三)计财股
1、负责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参与拟定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性措施;
3、统计并监督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
4、编制全县教育经费预决算;
5、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各项教育专项经费、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6、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学校建设标准;
8、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工作;
9、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
10、承担全县教育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11、指导协调学校后勤改革工作;
12负责有关税务、财务检查等协调工作;
13负责抓好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人:谢林燕 电话:5251289
(四)审计股
1.制订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计划、措施办法。
2.审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3.审查固定资产的投资使用及管理情况;
4.对校长和会计进行离任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办理会计人员移交监交手续。
5.对乱收费及违犯财经法规、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
6.协助计财制定财会人员培训方案,并组织培训。
负责人:张继林 电话:13974545681
(五)教育督导室
1、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2、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3、对学校办学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估;
4、对教育发展及质量等情况进行监测;
5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6、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7、负责聘任和管理全县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
8、负责管理全县七个督学责任区;
9、承担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玉兴 电话:5592481
(六)教育资助管理中心
1.宣传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
2.负责全县的学前教育、中小学阶段、高中阶段、中职教育等各学龄段的学生(幼儿)资助工作,以及高中阶段和中职教育的免学费工作;指导并负责全县贫困学生(幼儿)受助情况等信息的汇总、统计、上报,并建立资助档案。
3.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户籍为本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在校学生信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签订、初审、协调、催收、偿还等工作。
4.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工作,办理学生申报、初审和发放等工作。
5.做好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审核、认定、上报及发放工作。
6.组织实施贫困大学生入学路费的申请、审核、认定、发放工作。
7.开展好各种捐资助学活动。
负责人;张世林 电话:5221496
(七)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校安办牌子)
1、负责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的研究;
2、起草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起草县教育局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及有关综合性文件;
4、承担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5、负责和指导全县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
6、牵头承办局机关教育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
7、负责牵头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人:陈 伟 电话:5221280
(八)基教股
1.负责中小学常规管理和建设工作;
2.负责学校德育工作;
3.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负责指导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负责学籍管理等工作;
5.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年度质量综合评价;
6.负责指导学校体卫艺工作及组织全县体、艺各种比赛活动;
7.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8.负责学校绿化、 美化和生态学校、“绿化学校”、文明学校创建工作;
9.负责制订全县中小学各阶段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毕业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负责人:朱敬望 电话:5210305
(九)教研室
1.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开展教育课题研究,着力提升教育科研水平。
2.督促落实全县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3.开展教育质量监测,着力提升教育质量。
4.落实课程改革工作,提升课堂效率,贯彻立德树人,全面育人的教育理念。
负责人:谢伯德 电话:13762908673
(十)考试中心
1.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策法规,宣传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政策;
2.参与国家教育考试辰溪考区委员会成员拟定;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3.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辰溪籍考生报名确认与毕业证办理;
4.受委托对考生进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口试工作;
5.负责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人员考务培训。
负责人:欧兴勤 电话:5225493
(十一)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加挂职成办牌子)
1.统筹规划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拟订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2.配合做好全县学前教育机构、民办教育机构(含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撤销及变更事项的审批工作。
3.负责检查、督促、规范学前教育、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方向和办学行为。
4.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机构的德育、劳技、法制、社会实践等工作。
5.负责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含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等级评定工作。
6.审定学前教育各领域教学的教材(含音像)和配套用书等。
7.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图书馆、实验仪器设备筹建工作;参与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和师资队伍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8.承担全县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参与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9.负责教育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谢德欢 电话:5225495
(十二)电教馆
1.负责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电化教学工作;
2.负责全县中小学计算机室、语音室、多媒体室、校园广播的建设与管理;
3.负责中小学信息技术考核和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
负责人:胡世钰 电话:13034886828
(十三)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1.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学生及幼儿园幼儿的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勤工俭学工作的开展;
2.制定和实施勤工俭学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安排学生的生产劳动,进行财务监督检查,汇总统计报表和处理日常工作
3.代表所属校办工厂、农场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勤工俭学的不断巩固和发展。
负责人:宋东阳 电话:13762927310
(十四)关工委
1.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2.指导学校关工委开展工作。
3.根据领导安排和工作需要,负责按时起草老科协、老健协上报或下发的各类文件,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
4.按照上级关工委老科协和老健协办公会议的安排,协调开展调研活动并为开展活动提供服务。
负责人:李长军 电话:5257839
(十五)教师培训中心(加挂语委办牌子)
2.负责全县教师培训学分登记工作。
3.负责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考工作。
4.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负责人:周福金 电话:13607416652
(十六)仪器站
1.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与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的推广运用及培训和教学仪器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实施、评估、达标工作。
2.制定本县中小学各类实验用房设施、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方案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实验操作考试(考核)工作。
4.负责教育技术装备统计工作,推进教育装备管理信息化工作。
5.负责教学仪器、实验室设备政府采购鉴证、质量管理和效益评价及新产品、新仪器的鉴定、推广使用工作。
6.组织全县中小学开展实验教学、自制教具和课题研究活动,推广实验教学科研成果。
负责人:陈文忠 电话:13874588786
(十七)基建股
1.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学校项目建设计划;
2.负责严格按有关政策、法律和相关程序管理学校基建立项、设计、预算、招标、质量监督等工作,确保建设工程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3.负责做好标准化学校、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等项目建设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项目建设情况;
4.负责监督管理学校项目建设资金。
负责人:张伯双 电话:13467401595
(十八)工会
1.依法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学校开好教代会。
2.在局党委的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各项劳动竞赛,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师德评价。
3.关心教职工生活,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和送温暖活动。
4.关心青年教职工,做好女工工作。
(十九)营改办
1.负责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拟定学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3.指导和监督检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4.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调查,统计分析营养餐的实施成效,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5.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供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6.建立工作通报、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
负责人:肖典国 电话:13187145298
(二十)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1.办事指引。积极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指引,主动告知办事程序、地点,帮助联系办事人员,确保群众办事“零障碍”。
2.政策咨询。耐心答复群众咨询,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说明原因,并移交相关处室予以答复。
3.信访接待。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做好解释疏导和调查处理工作,不激化矛盾,不推诿责任。认真做好来信处理工作,并及时呈报有关领导。
4.举报受理。受理来人、来信及网络举报,并做好登记,注明来访人、接待时间、举报事项、举报人联系地址及电话、接待人等主要事项。
5.舆情回应。每日登陆浏览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管理及监察系统、辰溪县政府网、红网等网站留言,及时掌握教育舆情动态。对反映的重大问题,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并迅速回应。
负责人:米庆爱 电话:13677459111
(二十一)党建办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负责制定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教育系统党员参与政治学习并开展各项活动。
4.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召开组织生活及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
5.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与落实。
负责人:石元成 电话:5222877
(二十二)扶贫办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精准脱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对本系统承担的教育行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涉及相关部门、乡镇 工作积极协调、沟通。
3.做好本系统承担的教育行业扶贫任务工作情况统计和总结,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向局扶贫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合理建议;
4.负责教育系统脱贫攻坚工作例会及相关会议筹备工作。
5.承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教育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朱 举 电话:13787515556
(二十三)教育核算中心
1.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财政法规制度,认真做好各学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2.审核、记录、计算和报告各学校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
3.依法依规,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4.依法进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5.做好各学校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负责人:江 翼 电话:5221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