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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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及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值班备勤和考勤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及决定的督查督办工作;承担财务、机关资产、车辆、基建及维修等管理工作;综合分析工业系统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锯;负责完成人大、政协安排的工作任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和市经信委提供政务信息,协调处理局内、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维护工业企业稳定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队伍建设、党务、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教育培训工作;拟订人才开发与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行业职业培训工作,参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调查分析工业行业、企业人才素质状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指导企业培训基地建设;承担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

(二)综合法规股《行底审批服务股)
     研究加速推进全县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并提出政策和措施,汇总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数据;参与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报告;指导监督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工业企业(除省、市直管企业以外)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处理侵害企业权益的举报;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除省、市直管企业以外);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民爆器材专营管理,承担民爆器材经销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察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益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词整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顺订工业、信息化及相关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开级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执行宁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并指导其发展;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参与审核重大投资项泪;提出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族工业设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三)运行监测协调股(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股)。
    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目常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当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通报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研究全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

     承担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与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经济运行;拟订鼓励创业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创业工作;指导县域工业经济发展,指导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拟定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企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调度分析全县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和透信、邮政发展情况,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交通、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工作;指导多式联运和集装箱运输发展;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参与申报国家、省财政性物流补贴资金相关工作。
(四)投资规测股。

    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提出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建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跨部门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负责提出实施信息化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建议,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生产力布局,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报订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有(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拟订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按规定权限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领域县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综合平衡研究提出资金安排预算;负责工业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项目规划、开发、包装、发布、联络、洽谈工作,参与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工业企业参加经贸活动,指导企业承接产业转移、开展产业协作、走国际化经管道路。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信息化及相关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给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并指导其发展;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参与审核重大投资项目;提出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联系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与调整。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和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装备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组织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装备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并实施装备工业重大专项,推选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组织拟订会县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路、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协同推进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消费品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拟订医药、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经济技术政策;承担全县药品储备和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医药、食品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五)节能与综合利用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熊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节能目标的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节能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市能监察工作;对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提出建议;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指导工业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相关问题;承担工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
(六)能源运行股。
    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生产运行要素的供应;实施煤电油气应急管理;组织贯彻煤炭、电力工业(含永电)的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经济技术政策;协助电力工业体制改革三作;承担冶金、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原材料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参与原材料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指导原材料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电力工业的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指导推动节约用电,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编制并实施年度发用电计划;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运行,统计并通报相关信息;指导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