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息
辰溪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国家的总体布置,拟定全县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含城市及农村客货运输市场、汽车技术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指导地方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四)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含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全县地方交通建设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
(五)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方案的上报和归口管理。
(六)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船舶船员及水上设施的行业管理;负责港口、航道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拟订全县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八)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
(九)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卫生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按规定管理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以及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十一)、负责全县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负责综合全县交通工作情况,起草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文件;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新闻报道、信访、提案、计划生育、接待等工作;负责交通管理体制改革、交通修史编志及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运输管理股
负责交通系统运输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股
负责宣传、贯彻、监督、执行各类交通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组织、检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处理系统内不依法行政、不文明执法的投诉并进行查处;负责全系统的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交通法规咨询、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督查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股
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生产和乡镇船舶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规章,制订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管理局直属单位的消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股
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的贷款、税收与利用外资方面的财务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规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导交通系统的内审工作,检查本系统有关财经纪律、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本系统工程项目审计,经济效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本系统收费政策的执行、交通资金的使用及年度计划的执行。
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保险等有关业务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人事档案、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组卷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考察、奖惩和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技术职级的评聘和离退休人员的手续办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统计年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设计划股
负责交通规划、计划、统计工作,组织制订交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与报批及相关文件起草工作;负责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归口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和定额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的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制订有关规划和执行计划,组织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成果鉴定与推广应用;归口管理交通行业的对外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负责县定交通建设大事实事的联络工作;负责公路学会的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工会
负责局系统职工权益保障工作。
交通战备办
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