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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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挥中心:负责局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查、督办县委、政府和上级部署重点工作落实;负责局党委对警务工作指示的督办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全局各项工作情况,分析、反馈、综合研判上报各类公安信息;负责公安调研,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向县委、政府、市公安局报告全县治安情况、重大敌情动态、重大公安动态信息;负责公安统计工作;负责110(122、119)报警台和监督电话的值机,对各类警情的处置进行科学调度;负责报警台群众非警情紧急求助服务等分流到“12345”市民热线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对各类重大公共突发事件、重大安保和重大警务活动的处置,组织协调或授权的指挥、指令下达;负责重点人员的一体化管控、预警、指令反馈、系统数据清理、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收发、公文办理、机要、保密、文印、公安史志编写等工作;负责行政印鉴管理;负责档案管理;负责警务公开信息维护更新;负责拟定全县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建立相关业务数据库;负责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转及应急通信的保障及信通设备的维护。拟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分配装备、被装等物资;编制全县公安业务经费、局机关经费、预算外经费的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经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的财物、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重大突发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综合保障一体化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全局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和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涉案财物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办案部门移交涉案财物进行集中保管;负责涉案财物场所的建设和维护并依法依规参与涉案财物处置。负责协调、调度、统筹全局及本中心改革创新工作;负责中心科技信息化的规划、组织、实施以及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侦查中心: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基层实战单位的侦查破案工作;负责侦查工作的对外协作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协调、管理和运用技术侦查手段支撑和配合案件侦查工作,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援等;负责全局刑事犯罪资料、刑事侦查据点和刑事秘密力量工作;负责犯罪嫌疑人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数据采集质量;负责办理涉黄、赌案件中发现的涉枪、涉毒、涉黑、涉暴、涉恶等刑事案件;在侦办刑事案件中有涉黄、涉赌案件的一并办理,不再移送;负责拟定本县刑事技术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的技术鉴定工作。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判经济犯罪趋势,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侦破全县所有经济犯罪案件、涉税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指导和审核派出所承办的经济犯罪案件;掌握、统计全县经济、涉税犯罪案件情况,研判经济犯罪规律和特点,组织实施预防对策;协助外地公安机关经济案件的侦查;协助做好涉众型经济案件的稳控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并承办全县涉毒案件,收集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禁毒基础工作;负责毒品犯罪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负责禁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娱乐场所禁毒宣传教育和毒品防范工作;负责管制易制毒化学品,协助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参与社区禁毒和其他社会性禁毒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络的安全保卫;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开展互联网安全管理和系统安全监管、重点人网上管控、互联网信息巡查与处置;掌握信息网络违法动态,组织实施电子证据取证和鉴定工作,为案件侦办提供技术侦查支援。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负责中心改革创新工作;负责中心科技信息化的规划、组织、实施以及其他有关业务工作。下设刑事科学技术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病理、法医人类学和法医毒理等检验鉴定;负责手印、足迹、工具、枪弹痕迹和号码、玻璃制品、纺织品、锁具和钥匙、生畜蹄迹、整体分离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

    防控中心:归口管理、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特种行业、列管场所和危爆行业、枪支弹药的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本县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本县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组织对全县治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查处各类行政(治安)案件;负责本县辖区内食、药、环、烟案件的侦办工作及上级交办案件;负责本辖区内黄、赌刑事案件的侦办工作(如黄、赌案件涉枪、涉毒、涉黑、涉暴或涉恶,则移送侦查中心侦办);负责辖区警卫工作;负责指导本县辖区内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的工作;组织开展辖区派出所的等级评定工作,指导辖区派出所开展基础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社区民警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卫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负责全县重点人口、高危人群、特殊人群的情报收集、研判、管控工作;负责本辖区反暴恐情报信息、基础防范、侦查打击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反恐怖的联系与合作;负责县恐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公安行政许可审批管理,集中受理办证审批业务,实行“一窗式”办证;负责全县辖区内的户政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居住证管理、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本县辖区内实有人口、流动人口的统计和管理;负责本县辖区内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负责相关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中心改革创新工作;负责中心科技信息化的规划、组织、实施以及其他有关业务工作。下设巡警特警大队,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重大群体性公共事件、暴力性犯罪处置工作;负责执行城区主干道的巡逻防范工作;负责城区及指定区域内的110处警工作;负责以控制“两抢一盗”等可防性案件为重点的城区巡逻防控工作;负责通过巡逻防控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先期处置,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抓获和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紧急抢救伤员、财物,盘查可疑人员;负责全县范围内发生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突工作。下设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搜集影响社会稳定、国内安全情报信息,掌握动态并拟定对策;负责社会维稳情报研判、预警;控制各种可能危害或影响“三个维护”的重点人(阵地);负责对危害和影响“三个维护”一般案件的专案侦查工作;协助上级国保部门开展专案侦查、线索查证,负责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案件和事项;对重要人物、要害部门、重大活动、敏感期开展警卫、防范保卫;负责物建、使用秘密力量开展情报搜集、专案侦查、重点人员(阵地)控制、防范保卫等工作;针对可能危害或影响“三个维护”的人员、组织、事件开展基础调查,摸清底数,积累情况和资料;规划、部署、督促、指导派出所开展国保基础工作;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开展挑头人物控制、秘密取证工作;负责开展国保业务网络建设、业务情报资料建设、国保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据点建设、文检物证业务建设、技术装备建设等基础业务建设;负责本县境外重点人员的调研工作;负责本县国内安全保卫职业化、社会化建设;负责承办本县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事)件,以及涉及邪教犯罪案(事)件的预警、侦查、控制、防范、处置工作。

    队伍管理中心:负责全局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民警战时思想工作;负责民警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优抚、基金会日常工作;研究拟定符合实际的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对民警减错增效管理、考核、考察和奖惩呈报工作;负责全局各单位的人员调配和中层干部的任免呈报;负责全局民警的警衔呈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和离退休手续的办理;负责局党委会的会务准备工作和会议记录以及党委文件的拟定、印发;负责全局公安宣传、涉警舆情管控、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民警的奖励表彰;负责组织开展全局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计划生育等工作及其他党务工作;负责全局的协辅警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经费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全局警务督察工作。负责中心改革创新工作;负责中心科技信息化的规划、组织、实施以及其他有关业务工作。保留警务督察大队为队伍管理中心下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县辖区内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负责拟定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安警务督察工作和公安民警正当执法维权工作。


    执法监管中心:负责全县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并承办未成年人案件;负责组织指导、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指导全局法制建设;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本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开展全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纠正执法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组织民警开展法制学习培训,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整体执法质量;开展本局公安法制调研,编制本局公安法制建设规划;管理公安法律文书;负责执法办案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民警执法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和答复工作。负责中心改革创新工作;负责中心科技信息化的规划、组织、实施以及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监所管理中心:贯彻执行监所管理的政策、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场所和人员监管、教育工作;负责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本县监管场所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中心改革创新工作;负责中心科技信息化的规划、组织、实施以及其他有关业务工作。保留看守所为监管中心下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监管留所服刑罪犯;负责在押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狱内侦查工作,深挖犯罪,协助办案机关开展侦讯工作;负责看守所的安全工作。保留拘留所为监管中心下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被拘留人员的拘留执行工作;负责拘留所的安全工作;负责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对被拘留人员的深挖违法犯罪工作。保留强制隔离戒毒所为监管中心下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负责对其进行管理、治疗、康复、教育矫治、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帮教工作;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安全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交通管理中心: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负责拟定辖区内城市、农村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查处本辖区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负责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负责交通肇事案、危险驾驶案的侦办工作;负责交通特殊勤务及交通警卫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交通秩序维护;负责维护本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查、牌证发放、驾驶员考核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预算及监督使用;负责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规划和开发;负责本辖区内交通管理科技工作;负责本辖区内交警部门的法制建设和属交警部门审核审批案件的执法考评及执法监督工作。

    派出所:共设25个派出所,分别为辰阳派出所、先锋派出所、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潭湾派出所、田湾派出所、孝坪派出所、船溪派出所、火马冲派出所、小龙门派出所、长田湾派出所、安坪派出所、龙泉岩派出所、大水田派出所、桥头溪派出所、黄溪口派出所、后塘派出所、龙头庵派出所、仙人湾派出所、上蒲溪派出所、罗子山派出所、苏木溪派出所、修溪派出所、谭家场派出所、柿溪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