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5年辰溪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请登记的通告

来源:辰溪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7-29 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发放2015年辰溪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申请登记的通告  

   

    经研究,定于2015728日至201587日,对具有辰溪县城镇户籍的低收入家庭、无房户进行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登记,已登记并进行了实物配租的低保家庭不再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登记  

    1、申请报告;  

    2、县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人及配偶在50岁以下的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6、低保证和低保金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承租房屋的租赁合同。  

    二、申请登记办理的相关事宜  

    申请人将上述资料备齐后,到申请人户籍所在的相应社区进行登记,由申请人所在社区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后由各社区将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员名单交由县房产局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的申请家庭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请各社区及时通知本辖区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相关部门办齐申请手续。  

   

      

   

辰溪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728  

分享:
来源:辰溪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