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5年辰溪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请登记的通告
关于发放2015年辰溪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申请登记的通告
经研究,定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7日,对具有辰溪县城镇户籍的低收入家庭、无房户进行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登记,已登记并进行了实物配租的低保家庭不再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登记
1、申请报告;
2、县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
5、申请人及配偶在50岁以下的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6、低保证和低保金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承租房屋的租赁合同。
二、申请登记办理的相关事宜
申请人将上述资料备齐后,到申请人户籍所在的相应社区进行登记,由申请人所在社区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后由各社区将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员名单交由县房产局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的申请家庭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请各社区及时通知本辖区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相关部门办齐申请手续。
辰溪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