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审计局
机构名称: | 辰溪县审计局 | 负 责 人: | 江上才 |
机构地址: | 辰溪县步行街121号 | ||
联系电话: | 5222425 | 传 真: | 5222425 |
机构简介、职能: |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 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县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
(四) 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 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六) 负责有关事项的直接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七)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专项审计调查
(八)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九)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 对依法属于国家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实施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十一) 承担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事项
(十二)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