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交通运输局
机构名称: | 辰溪县交通运输局 | 负 责 人: | 宋琳 |
机构地址: | 辰溪县东风东路066号 | ||
联系电话: | 5222401 | 传 真: | 5222401 |
机构简介、职能: |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二) 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 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县农村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五) 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航道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六) 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 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 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 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县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 制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 负责执行国家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实施上级制定的公路行业管理。
(十三) 负责辖区内国、省、县级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并检查指导乡村两级公路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
(十四) 负责辖区内国、省、县级公路安保工程、水毁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的实施。
(十五) 负责辖区内国、省、县级公路路政管理和治超执法工作。
(十六) 负责辖区内国、省、县级公路桥梁的维护。
(十七) 负责辖区内国、省、县级公路交通设施的管理、建设和维护。
(十八) 配合做好省市安排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改、扩建工作。
(十九) 负责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行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十)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