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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财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0 15:37 浏览次数: 【字体:
机构名称: 辰溪县财政局 负 责 人: 郑福荣
机构地址: 辰溪县先锋路019
联系电话: 5222797 传     真: 5222797
机构简介、职能:

主要职责    

(一)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 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三) 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四)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 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 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七) 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 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 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一)     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     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     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五)     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县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十六)     指导全县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监管和重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安全区创建,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  

(十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初审工作和有关监管工作;指导地方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工作。

(十八)     负责组织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对小额贷款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及高管层任职资格进行初审,承担对县内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县全方位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等直接融资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负责全县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指导地方性金融业等行业协会的自律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工作。

(十九)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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