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主要职责为:(1)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2)研究制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明确办理要求、办理标准和办结时限;(3)负责对进入或者退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审批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的初审,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办,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联合行政审批项目进行组织和协调;(4)对各部门、机构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负责对其进行培训、考核;监督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并接受投诉;(5)指导全县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并对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评,适时通报;(6)及时整理、公布国家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及省、市、县相关文件;(7)负责对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进行指导、监管、培训;(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政务中心隶属县委、县人民政府管理,核定编制10名,内设综合办公室、督查室、业务室、信息室4个科室。目前,有29个县级部门及单位在政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派驻窗口工作人员110余名,在此受理和办理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共202项,设分中心2个(县纳税便民服务中心、县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共取得收入56.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7万元,增长4.95%,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人均公用经费提标。2016年度支出36.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65万元,下降1.77%,支出下降主要是因为响应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压缩一般行政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共取得收入56.6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共发生支出36.0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6.97万元,占总支出的19.33 %;公用经费支出29.08万元,占总支出的80.67 %.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共取得财政拨款收入56.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7万元,增长4.95%,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人均公用经费提标。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65万元,下降1.77%,支出下降主要是因为响应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压缩一般行政支出。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支出36.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65万元,下降1.77 %,支出下降主要是因为响应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压缩一般行政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共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6.97万元,占总支出的19.33 %;公用经费支出29.08万元,占总支出的80.67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共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5万元,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科目支出3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未全额完成年初预算,主要是响应中共中央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严控一般行政支出。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共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6.97万元,占总支出的19.33 %;公用经费支出29.08万元,占总支出的80.67 %.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总额支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较上年同期减少0.52万元,下降52.53%;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 %,较上年同期减少0.52万元,下降52.53 %;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国家对公务接待活动进行了严格有效的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未购置汽车,2016年末未配备一般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共计42人次。未发生因公出国(境)。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8万元,比2015 年减少4.98万元,降低 14.62%。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厉行节约政策,压缩一般行政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汽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业务较为简单,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