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修辰浦公路占用林地,不测量只是随便给点补偿吗 | ||
来信人 | 陆** | 来信日期 | 2018-01-19 |
信件索引号 | 201801190421471741 | ||
信件内容 |
领导们:你好! 我是陆家湾村六组的陆梅梅,国家政策好,修辰浦公路,辰浦公路会占用我家山,山上是茶树,村干部说国家赔偿标准是一亩1.9万,我妈不识字,由于我家山和邻边的山位置归属问题存在争议,我妈不同意量,测量人和村干部说先测量修路总共需占地多少,确权问题以后处理。 我父母都是老实农民,占山具体多少平方也没说,村干部随便说给我家赔偿6000元,他们说给的6000元,我们到现在也没有去取,2017年12月份查看国家颁发的土地林权证和林业局的确认,所占那块山全部是我家的,测量面积有1亩多,这是测量后我妈听到测量人员和村干部说的,在这期间我家里人多次催促村干部处理这件事,但是就是一直拖,前天村干部来量了,量了866平方,今天又出尔反尔不承认,现在村干部不测量了就随便说个数字,请问村干部就是这样为村民办事的吗?国家补偿标准都 是经过测量的,测量多少赔偿多少,占用多少赔偿多少,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法律也是这样的,难道对我家就是例外吗,请领导为民做主,公平公正处理这件事,谢谢政府为老百姓提供这个平台,非常感激。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辰阳镇 | 回复日期 | 2018-02-11 |
办理结果 |
陆梅梅: 您反映《辰浦公路占山补偿款被占为己有》一事,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分管国土工作的党委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处理。 您反映的主要是征地面积及赔偿款有争议问题,争议面积为866平方米,经我镇工作人员及辰浦公路指挥部同您全家进行现场测量、调解,最后您全家确认征地面积为622.2平方米。并且您父亲陆杰喜本人已经签定了承诺书同意我镇的调解结果,承诺再无其它要求,现此矛盾纠纷已化解,感谢支持我镇的工作! 辰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