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再次申请发放工残退休人员死亡后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来信人 吕** 来信日期 2018-01-17
信件索引号 201801170133083353
信件内容
我于2017年7月27日分别向辰溪县书记信箱和县长信箱写信申请发放我父亲工残退休人员死亡后我母亲作为供养亲属依法应享受的抚恤金待遇问题,虽于几天后接到辰溪县人社局办公室刘主任电话(0745-5222230),承诺尽快与怀化市人社局联系处理此事,但至今已长达近半年仍无任何回音,我母亲天天期盼政府解决,无数次催问处理结果,我已无言以对,愧对母亲,也无法平息她老人家对政府的抱怨。现要求辰溪县人民政府或其责成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的申请作出书面答复(收件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浙商广场B座湖南德有常律师事务所吕舒收,邮编415000,联系电话13507360333),超过法定期限给予书面答复的,我将代理母亲提起行政诉讼,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
附:2017年7月27日提交信访内容:
“申请发放工残退休人员死亡后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我父亲吕昌汉于1992年12月因公患血吸虫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残退休,已于2015年6月2日病故。我母亲舒冬桃系父亲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配偶,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湘人社发〔2013〕40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我母亲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每月享受父亲本人工资的40%),但我母亲在2015年10月9日向辰溪县工伤保险管理局提交《怀化市工伤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申报表》以后,至今没有依法审批发放,现请求依法补发。
2017.7.27”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政府办系统 回复日期 2018-02-11
办理结果
吕舒同志:
你好!你于2017年7月27日在“县长信箱”反映你父亲工伤抚恤待遇问题,我局受理后及时与你进行了电话联系和调查核实,于8月10日将回复意见提交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并在“县长信箱”进行了回复。2018年1月27日,你再次就该问题向“县长信箱”写信后,由于你没能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我局继续维持2017年8月10日作出的答复意见,工伤保险中心负责人已将相关意见与你进行了电话沟通,并表示如果你能提供有效依据,我们将尽力协助你到怀化市人社局就你的诉求进行衔接协调。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如有政策疑问,欢迎你电话联系我们(0745-5222230)

                     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