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晓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辰农业发〔2017〕2号
关于沈晓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沈晓东同志任综合股股长;
王宋春同志任县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 平同志任政策法规股(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药管理站)股长;
向春芝同志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信息站站长,免去其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 成同志任农业学校校长,免去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信息站站长、农业产业化指导股股长职务;
姚本玉同志任农业产业化指导股股长;
周智华同志任政策法规股(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药管理站)副股长,免去其政策法规股股长、农药管理站站长职务;
张远自同志任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经作站站长、农业学校校长职务;
朱文自同志任政策法规股(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药管理站)副股长;
汤建群同志任政策法规股(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药管理站)副股长;
张昌辉同志任农业产业化指导股副股长,免去其蔬菜办副主任职务;
吕银花同志任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股(县域经济、村集体经济)副股长。
杨 阳同志任农业产业化指导股副股长;
陈春春同志任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站副站长;
免去刘 华同志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免去谢申凤同志农业产业化指导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易德美同志经作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陈全美同志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站副站长职务。
辰溪县农业局
二○一七年二月十日
辰溪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