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作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境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辰溪县农业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辰溪县农业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人事股)、发展计划与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经济作物股(农业产业化指导股)、粮油作物和种子管理股、科技教育股。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共8张部门预算表格,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本级预算情况,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三个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分别单独编制并公开。
①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9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追加指标拨款642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收入较上年增加42.57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39.8万元,较上年上升18.49%,是因为人头经费提标;人员经费减少183.23万元主要是由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预算中;专项经费较上年增加85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增加45万元,美丽乡村增加40万元;上级追加较上年增加1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较上年减少60万元,其中:新农村建设减少20万元,美丽乡村40万元由政府性基金调入到专项经费中;非税收入较上年减少15万元,是由于事业性收费于2016年5月取消。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3万元。
②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898.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和平常工作运转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65.06万元,(人员支出预算1033.18万元;一般性办公支出预计31.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计833.23万元,其中:农技推广3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145万元、病虫害控制50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83万元、执法监管1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4万元、美丽乡村20万元、村集体经济100万元、 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100万元、党建支出11.23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65.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004.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2万元;
②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33.23万元,主要是完成全县农技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业化与产业化经营及美丽乡村建设和村集体经济等工作。其中:美丽乡村及新农村建设20万元、党建支出11.23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00万元、病虫害控制5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45万元、执法监管10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83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4万元、村集体经济200万元。
支出较上年增加42.57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39.8万元,较上年上升18.49%,是因为人头经费提标;人员经费减少183.23万元主要是由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预算中;专项经费较上年增加85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增加45万元,美丽乡村增加40万元;上级追加较上年增加1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较上年减少60万元,其中:新农村建设减少20万元,美丽乡村40万元由政府性基金调入到专项经费中;非税收入成本较上年减少15万元,是由于事业性收费于2016年5月取消。其他支出较上年减少3万元。
(二)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2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预算数50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2%,会议费减少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增加1万,主要是因为取消会议,一般通过网上或视频会议传达各项政策导致会议费减少2万,因为业务需要增加公务用车使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1万。
(三)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事业会计制度的单位:本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按财政部部门决算报表系统要求不统计机关运行费。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农业局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