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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民政局各股室人员及职责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2-29 16:3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公室

邬云东 :主持局办公室工作 

张  涛 :副主任 

人  员: 石梅花  雷燕华  唐  潇  赵  娈  胡其胜 石飞来  黄春生  唐运望  武钦贵  宋雅凤

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文件起草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保卫、保密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管理、信息报送、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奖惩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全县民政统计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完成领导交办及其他服务工作。

(二)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城乡社会救助股)

主  任:向方友     

副主任:廖家林

城市低保股股长:向方友(兼)

人  员:汪葵花  向伊婷

农村低保股股长:周元妹

人  员:龚  英  董慧源

城乡医疗救助股:曾  波   杨  杰

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主任:廖家林(兼)   人员:刘  君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规定;负责城乡低保对象的调查、审核、审批、认定、发证、建档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医疗救助的调查、审核和审批;负责低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临时救助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群众投诉,解释有关政策;负责社会救助数据统计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三)救灾救济股

股  长:唐显武  副股长:罗来福

人  员:印白云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救灾工作;核查、统计、发布灾情,慰问灾民,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县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减灾合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四)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股

股  长:曾 杰     副股长:钟玉兰

人  员:朱  海

工作职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实施基层政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法规政策;指导乡镇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改革建议,申报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工作,完成乡镇区划调整撤乡并村工作;配合省、市搞好县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界标维护;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规定权限内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组织地名标志牌的设置与管理;检查、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调查、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五)县优抚安置服务中心(优抚安置股)

主  任:杨元英 (兼优抚安置股股长)

副主任:罗  智 (兼优抚安置股副股长、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

人  员:张世伟  舒华祥

工作职责: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承担烈士称号审核上报和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具体事务;指导、开展退役士兵、伤残军人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就业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六)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主  任:潘  彪 (兼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

人  员:薛  丽   唐潇

工作职责: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无名尸处理工作;负责弃婴依法收养登记管理和孤儿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负责二级福利事业单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福利企业申报与管理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七)计财股

股  长:宋丽君

人  员:周慧娟  唐晓英   伍晓丹

工作职责:负责县级民政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指导所属单位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八)老区办

主  任:张  彧

人  员:张陆尔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革命老根据地的经济开发和脱贫致富的业务指导。协助省老区办做好老区开发资金的分配、监管使用,总结推广经验。深入老区调查研究,预测和制定全县老区经济开发脱贫的长远和近期规划,督促和论证、审定上报扶持项目。负责调查了解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情况,管好、用好、用活老区开发资金,努力改善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基本设施,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婚姻登记处

主  任:朱正玉  副主任:余  霞   艾月华

人  员:周兰英  李  艳  舒小勤   董  霞     

黄溪口办证中心:米贤进    米政霖

工作职责:宣传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倡导晚婚晚育和文明婚俗;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明、夫妻关系证明、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依法处理违法婚姻;负责对婚姻介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婚姻档案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十)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办)

股  长:向远平   人  员:赵伯清

工作职责:负责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相关职能;负责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十一)慈善办

主  任:向宏庆

人  员:谭琳琳   熊  洁   许慧梅

工作职责:负责广泛普及慈善文化,增强社会各界和公民的慈善意识;弘扬慈善精神,宣传慈善典型,依法推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承办全县慈善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从事筹募善款、帮困救助、对外慈善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十二)老龄办

主  任:张小平     人  员: 蒋海英   姚梦桂

工作职责:办理上级老龄委员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老龄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开展敬老、助老活动,协调和指导为老服务工作;检查、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完成养老服务补贴、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等业务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十三)殡葬事业管理所

所  长:谢明全 

副所长:汪荣华  

人  员:原人员不变

(十四)烈士陵园管理所

所  长:罗  智 

工作职责:负责管理烈士陵园日常事务。

(十五)县福利院院长:谢建军

(十六)县福利场场长:郑云良

(十七)专项工作专干

计生专干、妇女专干:余  霞 

人事专干:石梅花    赵  奕(协助专干做人事工作)

女工委员:石梅花

综治专干:杨元英     依法行政专干:向远平  

监察室主任:龚元芬   团支部书记:朱  海(兼互联网+监督信息员)   

党建工作专干:唐显武  民生实事、文明创建专干:邬云东

政务中心:胡远喜      基建专干:胡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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