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研究和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草)等国家重点工程;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种苗、花卉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州政府审核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应由国家和省、州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点)的建设和管理。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大案、要案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与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鼠害的防治、检疫、监测、预报。
7、研究并提出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研究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全县林业基本建设。
8、指导各类商品林和生态林的培育。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全县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10、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其审计工作,指导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辰溪林业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计财股、政工股、油茶办、退耕办、公益林办、科技站、林地办、森保站、工会、党办等。.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共8张部门预算表格,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①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051.5万元,较上年增加54.29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5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②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051.5万,较上年增加54.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增加,其中1、基本支出2606.5万元,较上年增加328.18万元a、人员支出2376.7万元,较上年增加327.2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00.76万元,较上年增加66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94万元,较上年减少340.32万元);b、一般性办公支出为217.3万元,较上年减少1.55万元;c、其他资本性支出1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2、项目支出445万元,较上年减少253.89万元。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606.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2300.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5万元;
②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45万元,用于工业原料林工作、林业专项工作、退耕还林工作、林地变更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费开支,三边绿化及绿色走廊基本建设开支,其中:工业原料林30万元、林业专项20万元、退耕还林10万元、三边绿化及绿色走廊350万元、林地变更2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5万元。
(二)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相比2016年减少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5万元。。
(三)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7.3万元。相比2016年减少1.55万元。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林业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