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十三五”科技事业发展规划
辰溪县“十三五”科技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努力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促进辰溪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辰溪科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科技事业发展回顾
(一)“十二五”科技工作成就
“十二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县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深入推进科技进步与发展,科技实力与水平逐步提升,有效地促进了辰溪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十三五”科技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科技环境明显改善。“十二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把科技工作摆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县政府常务会、县里主要领导多次听取科技工作汇报,并对全县科技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县26个部门推进科技工作的职责,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工负责、部门协调配合、社会积极参与”的大科技工作格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辰溪的实施意见》、《辰溪县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辰溪县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辰溪县科技进步奖励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性措施,为科技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科技实力逐步增强。“十二五”以来,我县大力引进实用科学技术,不断完善科技推广、创新体系,科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县共评定科技成果5项,其中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申报国家专利341项,授权144项,分别比“十二五”时期增长266.7%、132.4%。引进运用科技成果187项,有效地促进了科技产业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一是工业科技发展势头良好。形成了生物制药、电子、陶瓷生产的工业园区格局。二是农业科技成效明显。“十二五”以来,全县共推广新品种186个,新技术120项,科技示范户300户。三是项目争取工作成效显著。全县累计争取国家、省市科技项目21个,经费69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一批拥有自主创新的新产品、新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十二五”期间,我县连续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考核合格县称号,先后被省知识产权局列为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县、知识产权示范县,多次获得省、市、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3、科技服务体系日趋健全。一是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县共有科技人才786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1671人,中级职称750人,初级职称3486人,其他1962人。在这些人员中,教学人员4143人,卫生技术人员964人,工程技术人员34人,农业技术人员234人,其他人员2494人。二是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不断增强。突出企业技术创新、推广主体地位,先后与省农科院、省农业大学、林学院等科学研究院、大学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聘请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深入企业传授科技知识,开展疑难诊断。三是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充分利用他们技术优势和信息资源,建立起一个高中低搭配、“洋专家”与“土专家”相结合的“金字塔”型服务网络,为辰溪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几年来,全县科技特派员共建立各类利益共同体42个,举办培训班300余场(次),培养农村实用人才30000余人(次),带动近50000户农户发家致富。
4、科普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我县十分重视科普工作,随着群众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县科普工作正逐步迈入规范化轨道,做到了每场科普宣传工作有专家讲座,有主要宣传内容的展板、挂图,有重点推广产品送给当地群众。
5、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完善了有关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的制度,加强专利执法工作,认真受理、调解专利纠纷投诉,有效地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每年定期开展专利执法行动,几年来,共查处假冒专利产品58件,调解专利侵权纠纷3件,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科技工作有了很大进步,但离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较大距离。主要表现在:
1、科技投入不足。“十二五”期间,科技三项费累计223 万元,年均不足46万元,仅占县本级财政支出的0.08%,离国家规定的1.1%以上的标准相差甚远,科技投入严重不足。
2、科技人才青黄不节。一些单位一方面在岗人员严重超编,另一方面,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据调查,工业、科技、农口等单位的青年技术人才面临青黄不接。
3、企业自主创新和产学研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县规模企业均属股份制或私营企业,怕负创新风险,既不愿自主创新,也不去同大学和科研院所寻求合作,缺乏创新意识,产品技术质量难提升。
二、“十三五”科技事业发展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将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社会经济紧密结合起来,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引进先进技术和消化吸收、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要不断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使自主开发的技术和产品所占比重逐步增加。同时,重视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结合,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改进提高,开发出新产品和新工艺,形成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产业链条,有效支撑县域经济发展。
2、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依靠市场对人才、技术、资金等科技发展的要素进行有效集成,通过市场竞争提高科技活动的效率和效益。
3、坚持重点突破的原则。围绕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选准着力点和主攻方向,在制约发展的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积极开展“山区”人才支援、科技合作,围绕辰溪县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牵线搭桥巧借外力,启动内力。
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倡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加强节能、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废弃物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将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于科技工作全过程。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全县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培植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和较高水平的创新型企业;建立健全一个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对全县经济增长形成有力支撑。
具体目标:
1、全县高新技术产业有较大发展。到2020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以上,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
2、科技创新能力有较大提高。建立科技创新管理、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中介服务、科技信息与科技普及六大科技创新体系。整合辖区内的科技资源,建设一批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专利申请年增长率达到15%以上,各级各类技术开发和服务机构发展到50家。
3、产业的技术进步水平明显增强。到2020年,骨干企业大部分采用新装备、新技术,实现装备、技术和产品的升级换代。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推广一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
4.大力推广应用科技新成果,做好火马冲工业园、农业生态产业园的建设与成果示范推广工作。建设一批创新服务平台,完善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争取县级以上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率达到90%以上,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率达到95%以上。
5、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申请审批机制和科技奖励机制,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加大对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扶持力度。
6、实施科技惠民工程,发展行业协会、合作社,推进示范点、示范户、示范片建设。到2020年,培训技术人员50000人次,建成科技示范基地30个、示范村50个、示范户1000户。
7、科技进步对经济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四)、重点工作
(一)工业科技
一是大力发展骨干重点企业,强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围绕资源开发、资源深加工、产业集聚升级、技术进步,依托现有工业企业,积极引进省内外国有企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我县企业结构调整,整合现有产业资源,对原材料和能源、闲置厂房及土地等要素、上下游产品和市场渠道等环节进行组合,以重大项目建设为突破点,通过上市嫁接、合资合作、兼并重组、产业延伸、协作配套等多种手段和途径,推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发展壮大一批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积极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关联度大的骨干龙头企业,壮大我县工业的骨干力量。到2020年,力争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大企业达到3家以上。二是不断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重点组织科技攻关和研发,加大国内外先进技术和适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进和培育发展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的企业。确立企业科技创新和投入的主体地位,大力引进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鼓励企业引进和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快建设科技研发中心,发挥政府科技引导资金的作用,采取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加快火马冲工业园集中区建设,力争进入园区内的重点骨干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积极制定、完善和认真落实促进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风险投资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环境。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培育发展以及国家级新产品和经省、市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给予重点扶持。
(二)农业科技
(1)农作物新品种引进推广。加强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引进推广,重点支持超级稻、粮饲兼用型玉米、大豆等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为农业发展提供保障。(2)主要农产品精深加工。研究应用大米、小麦、玉米等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开展粮、油、果、蔬、肉、蛋等农产品的贮藏、保鲜、加工、储运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高农产品附加值。(3)现代农业技术与产业化。研究和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精准农业和管理技术系统,加快农村远程数字化、可视化信息技术服务系统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率。(4)绿色农业技术。重点开展新型环保肥料、生物农药、饲料添加剂、安全兽药的引进与推广,降低有害物质在农产品中的残留量,提高食品安全性;发展以提高土壤肥力、减少土壤污染和水土流失为主的生态农业技术。(5)优良畜禽、水产品种养殖及疫病防控技术。加强畜禽、水产新品种的引进、培育、改良和快速扩繁技术研究和应用,重点开发推广安全优质高效饲料、规模化健康养殖技术、畜禽疫病防治等技术。
(三)其它科技发展事业
加强与高校研究所的合作,对医药卫生领域的科学研究,提高攻克疑难病的能力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技术;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继续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宣传普及科学思想、科学知识、科学文化,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科技意识;加强教育、文化、体育、公安、交通、社会安全、劳动保护等领域的科技工作;积极培育现代物流企业。
三、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科技工作领导机制,为科技进步提供组织保障
继续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各级科技进步领导协调机构,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对科技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协调各地、各部门在科技工作中的关系,调动政府各部门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发挥其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科技进步的作用,建立健全科技进步责任制考核体系,增强 “一把手”抓科技进步的紧迫感、责任感。
(二)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保障科技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并完善科技投入体系,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一是保障科技三项经费和科学事业费以合理的比例稳定增长,按照《科技进步法》的要求,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二是建立面向全县科技型企业的银企合作机制,加大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三是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用于技术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5%,一般企业不低于2%。
(三)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体劳动者的素质
制定和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有关政策和计划,培养造就一批专业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中青年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一是继续做好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推荐工作。二是抓好县级中青年拔尖人才和优秀镇村科技人才的管理和培养。三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科技人员贡献与报酬挂钩的分配机制,对在推动科技进步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适当奖励,从而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和技能培训,重点抓好农村党员干部、妇女、科技示范户等的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活动,大力宣传普及科学思想、科学文化和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四)加强科学普及和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民众科技意识
切实加强对科普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进一步完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科普政策体系。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全社会参与的科普工作运行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广泛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创新文化,激发创新热情,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意识和公众的科学素质,为科技创新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