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两型工业准入、提升及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解读
2018年4月10日,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废止<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两型工业准入、提升及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湘经信法规[2018]121号,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号HNPR—2018—05002),以下简称《通知》),对省经信委废止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明确。
1、问:为什么要制定《通知》?
答:规范性文件是经信部门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企业等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利于经信部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为企业等行政相对人降低制度性成本,也有助于完善经信领域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建设。因此,湖南省经信和信息化委员会将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在清理结束后统一公布废止的文件目录,确保经信部门规范执法,便于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经信领域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
2、问:制定《通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通知》的主要依据是:1、《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52号);、3、《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后续整改工作的通知》(湘政法发〔2018〕2号)。
3、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关于废止<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两型工业准入、提升及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共涉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