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溪口镇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黄发〔2018〕12号
关于印发黄溪口镇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支部、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更好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脱贫攻坚帮扶带动作用,为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如下管理考核办法
一、日常考勤管理
每周镇党委政府对各村驻村工作队进行2次在岗督查。督查以电话和现场督查形式进行。
1、电话督查要求工作队手机由村干部接通或本人以村支部为背景视频通话。电话督查不定期开展。
2、现场督查由镇纪委、镇扶贫站和联片领导下村督查,看是否在岗。
二、请销假制度
驻村工作队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2天,不得随意请假离岗,如需请假,必须严格按照请假程序请假申请。
1、请半日假在定位手机上请假。
2、1天以上必须以书面请假条为准,书面请假条必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方能请假,镇里留底备案,同时交县督巡办备查。
三、走访制度
驻村工作队每年至少走访所有贫困户2次以上,镇里每半年随机抽查10户贫困户,看工作队是否上户走访。
四、例会制度
每个村每月最后一天必须召开扶贫工作例会,工作队必须参加,以每月例会照片和例会记录为准。
五、严格考核奖惩
镇每年对工作队进行年度考核,综合日常考勤、工作实绩、走访要求、例会要求及上级每次检查等情况,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差三个等次。
1、日常考勤一次缺岗进行约谈批评教育,两次诫勉谈话,三次上报县督巡办和派出单位。
2、一次不按要求请销假进行诫勉谈话,两次上报县督巡办和派出单位。
3、每年走访不到位的上报县督巡办和派出单位。
4、缺一次例会诫勉谈话,两次上报县督巡办和派出单位。
5、一次约谈和诫勉谈话年终直接评为合格,两次以上直接评为差,上级检查被通报的对镇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工作实绩较差的直接评为差。
6、年度评为优秀的奖励1500元,年度评为差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镇派出驻村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减半。
中共黄溪口镇委员会
黄溪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