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版)
辰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6年修订版)
辰溪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九月
辰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6年修订版
文 本
?目 录
前 言1
第一章 规划背景1
第一节 区域概况1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2
第三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3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及目标4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4
第二节 规划目标4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6
第一节 调整农用地结构6
第二节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6
第三节 提高基础设施用地比重6
第四节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7
第四章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8
第一节 农用地布局优化8
第二节 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8
第三节 基础设施用地布局优化10
第四节 风景旅游及生态用地布局优化11
第五章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13
第一节 严格耕地保护13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13
第三节 提高耕地质量14
第四节 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14
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规则15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15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17
第七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18
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18
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19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布局19
第四节 土地利用分区20
第八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22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重点22
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目标22
第三节 加强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25
第九章 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与环境保护26
第一节 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6
第二节 推进土地生态整治26
第三节 改善土地生态环境27
第十章 重点建设项目规划28
第一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28
第二节 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28
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8
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项目28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0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30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30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分配机制31
第四节 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督32
第十二章 附则33
附表1 辰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2006-2020年)34
附表2 辰溪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5
附表3 辰溪县2020年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表36
附表4 辰溪县2020年主要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表37
附表5 辰溪县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38
附表6 辰溪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统计表39
附表7 辰溪县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2006-2020年)40
附表8 规划期内辰溪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表48
附图:
图1、辰溪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
图2、辰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图3、辰溪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图4、辰溪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图5、辰溪县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图
图6、辰溪县土地整治规划图
图7、辰溪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图8、辰溪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前 言
《辰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并引导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依法用地意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近年来,由于辰溪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现行规划相关用地规模和布局不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11]29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3]1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辰溪县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规划进行修改,编制了《辰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辰溪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怀化地区北部,沅水中游。地处东经109°54′—110°32′,北纬27 °53′—28°13′之间。东界溆浦县,西接麻阳、泸溪县,南连中方县、怀化市鹤城区,北抵沅陵县。县城位于县境中部偏北,沅江辰水汇流之处,地理坐标为北纬28度0分,东经110度11分。距怀化市、沅陵县城、麻阳县城、溆浦县城、泸溪县城约50~70公里。
二、行政区划
辰溪县属怀化的行政管辖区内,全县土地总面积198718.13公顷,共有辰阳镇、孝坪镇、田湾镇、火马冲镇、黄溪口镇、潭湾镇、安坪镇、船溪乡、长田湾乡、小龙门乡、后塘瑶族乡、苏木溪瑶族乡、罗子山瑶族乡、上蒲溪瑶族乡、仙人湾瑶族乡、龙头庵乡、锦滨镇、大水田乡、桥头溪乡、龙泉岩乡、修溪镇、柿溪乡、谭家场乡等9个镇、14个乡共23个乡镇。
三、自然资源
辰溪县水利资源丰富,以沅水为骨干,先后汇入大小一级支流35条,二级支流53条,呈树枝状分布。流域面积大于750平方公里的有辰水,大于300平方公里的有龙门溪,大于200公里的有柿溪,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有黄溪、落衣溪、松溪等5条,大于50平方公里的有仙人湾溪,双溪、修溪等8条。大、中、小河流总长920.82公里。境内地下水物理性质较好,可采量约21221.36万立方米。
辰溪县野生植物资源丰富,物种繁多。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有50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水杉、银杏、苏铁、南方红豆杉4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有金钱松、华南锥、樟树、楠木、榉树等17种;国家三级保护植物有江南杉、金钱戚、八角莲、山桂皮、罗汉松、七叶一枝花等29种。全县百年以上树龄,且胸径在100厘米以上的古树名木共1856 株,分属22个科,46个树种。最大年龄在2000年以上。
辰溪县矿产资源得天独厚。矿种中数煤最多,石灰石、磷、耐火粘土次之,还有铁、钒、硫、金、铜、铅、锌、冰川石、石煤、金刚石、铀等共32种之多。
辰溪县境内的煤田,发源于云贵海峡,以沉积小块煤田为特点。煤的贮藏量为1500万吨。其中无烟煤200万吨;石煤300万吨。燃烧值多在7000大卡以上,素有“湘西煤都”之称。煤田主要分布在田湾、火马冲、修溪、黄溪口、潭湾等乡镇。现已开发利用的矿藏资源主要有煤、石灰石、磷矿、耐火粘土、铝钒矿、脉金、锑矿、铁矿、铅矿、锌矿、锰矿等。磷矿储量在1.5亿吨以上,品位在18~40%之间;铝矾土储量1000万吨,其中高铝钒土70万吨,是生产全天然燃料烧结莫来石的绝好原料。
四、人口状况
2014年末,户籍人口52.45万人,常住人口46.13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14.9万人,农村人口31.23万人,城镇化率32.3%。
五、交通状况
沅辰高速、娄怀高速、S223及S308线是目前和未来辰溪县公路交通的主要骨架,是辰溪县的主要对外联系通道,交通结构为 “一纵两横多支”的道路网结构。
六、经济发展状况
201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92.53亿元,同比增长6.57%。其中,第一产业14.6亿元,增长7.84%;第二产业41.25亿元,增长5.41%;第三产业36.68亿元,增长7.39%。一、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5.78%、44.58%、39.6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77.050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693元。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一、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2014年末,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98718.13公顷,农用地179214.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19%,其中耕地32294.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25%,园地15694.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0%,林地124053.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43%,其他农用地7173.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1%;建设用地8182.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6797.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2%,交通水利用地1117.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6%,其他建设用地267.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3%;其他土地11320.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0%,其中水域6115.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8%,自然保留地5204.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2%。
辰溪县耕地集中布局在沅水、辰水两岸的河谷冲击平原及一级支流溪谷平原各乡镇,其中光、热、水、土配合较好的中西部槽盆(包括潭湾、锦滨、火马冲、安坪等乡镇)是全县的商品粮基地。基于保护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需要,同时综合考虑经济建设占用耕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实际,安坪镇、长田湾乡、大水田乡、龙泉岩乡、桥头溪乡、上蒲溪瑶族乡、柿溪乡、苏木溪瑶族乡、仙人湾瑶族乡、小龙门乡、修溪镇、潭湾镇等基本农田均有增加,而中心城区两乡镇、火马冲镇的基本农田调出较多,其余乡镇适当调出,同时,在各乡镇范围内促进基本农田集中布局。
第三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辰溪县行政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198718.13公顷,包括辰溪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土地。
规划修编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4年为修改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及目标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规划期末,全县综合实力达到全省中等水平,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发展模式基本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得到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物价总体水平保持基本稳定,经济结构明显优化,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人民收入持续增加,人居环境日趋良好,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力争把辰溪县建设成为具有活力的创业之城、带动区域发展的服务之城、交通便捷的枢纽之城、环境优美的生态之城和历史厚重的文化之城。
二、土地利用战略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把基本农田保护放在首位,强化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持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占水田补水田。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改造中低产田,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和环保型生态农业。
2、协调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用地。各行各业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土地,新增建设用地要优先安排生态环境建设,特色资源及产业开发,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项目,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用地;适度安排旅游休闲用地。注重沅水、辰水经济带和周边地区土地开发、保护和整治的协调,大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坚持封山育林,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强尾矿地和退化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复垦,改善区域整体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
3、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空间布局,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探索城镇与农村平等互利、良性互动的用地机制。采取城镇点轴发展模式,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用地。调整村镇空间布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中心集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农村居住区用地空间布局。结合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规划和实施好“城中村”改造。
4、节约集约用地。运用循环经济理念,探索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倡导土地紧凑利用和适当混合利用。优化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结构,严格控制外延扩张。坚持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村庄用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整理,推行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提高用地效率。
第二节 规划目标
一、耕地保护目标
耕地保有量: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0700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540公顷。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建设用地总规模: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572.76公顷以内。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955.54公顷以内。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09.25公顷以内。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6.66平方米以内。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45.17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2692.92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076.72公顷以内。
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至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量不少于953.81公顷。
四、土地利用效率目标
土地利用率:至2020年,全县土地利用率达到94.23%。
五、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目标
森林覆盖率:至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8.20%。
规划期间,加强沅水和辰水流域水体湿地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保护区的保护。深入开展矿山整治复垦工作。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 调整农用地结构
严守耕地保护目标,加大农用地整理力度;用好现有丘岗林地,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扩大有林地面积;稳定园地面积,促进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的提高。
一、耕地
2014年,耕地面积为32294.60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31602.49公顷,较2014年减少692.11公顷。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6.25%调整为2020年的15.90%。
二、园地
2014年,园地面积为15694.07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15785.86公顷,较2014年增加91.79公顷。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7.90%调整为2020年的7.94%。
三、林地
2014年,林地面积为124053.07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124377.34公顷,较2014年增加324.27公顷。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62.43%调整为2020年的62.59%。
四、其他农用地
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173.14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6855.55公顷,较2014年减少317.59公顷。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61%调整为2020年的3.45%。
第二节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适应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适度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保障基础产业用地,加大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力度,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一、城镇用地
2014年,城镇用地面积为1075.56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2059.80公顷,较2014年增加984.24公顷。城镇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54%调整为2020年的1.04%。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农村居民点面积为5403.64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4446.29公顷,较2014年减少957.35公顷。农村居民点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72%调整为2020年的2.24%。
三、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014年,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318.27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449.45公顷,较2014年增加131.18公顷。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16%调整为2020年的0.23%。
第三节 提高基础设施用地比重
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需求,提升道路等级,完善区域交通网络,适当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比重,适度增加旅游休闲用地。
一、交通水利用地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117.65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1411.25公顷,较2014年增加293.6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56%调整为2020年的0.71%。
二、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67.48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205.97公顷,较2014年减少61.5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13%调整为2020年的0.10%。
第四节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用地需求和土地利用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对宜农荒草地和其他宜农未利用地进行适度开发,提高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和产出率。
一、水域
2014年,水域面积为6115.73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6433.31公顷,较2014年增加317.58公顷。水域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08%调整为2020年的3.24%。
二、自然保留地
2014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5204.92公顷,规划至2020年为5090.82公顷,较2014年减少114.10公顷。自然保留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62%调整为2020年的2.56%。
?第四章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第一节 农用地布局优化
一、优化耕地布局
规划期间,以保护现有耕地为重点,尽量避免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确实无法避免占用耕地的,要坚持占少不占多,占劣不占优的原则。
辰溪县耕地集中布局在沅水、辰水两岸的河谷冲击平原及一级支流溪谷平原各乡镇,其中光、热、水、土配合较好的中西部槽盆(包括潭湾、桥头、锦滨、火马冲、安坪等乡镇)是全县的商品粮基地。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控制在30700公顷以上,适当调减城区周边耕地规模,将重点乡镇集中连片的耕地优先列入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范围。
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规划期间,辰溪县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540公顷。在保证落实上级规划目标的基础上,结合辰溪县发展实际,合理调整全县基本农田总体布局。
按照资源禀赋、生产条件和增产潜力等因素,引导基本农田向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和粮食产出量大的地区集中,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要重点保护和整治区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布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集中区。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安坪镇、长田湾乡、大水田乡、龙泉岩乡、桥头溪乡、上蒲溪瑶族乡、柿溪乡、火马冲镇、苏木溪瑶族乡、仙人湾瑶族乡、小龙门乡、修溪镇、潭湾镇等地,集中于在沅水、辰水两岸的河谷冲击平原及一级支流溪谷平原。
三、园地
园地主要分布在中、西部丘岗区的乡镇和东部黄溪口、龙头庵、修溪等乡镇。至2020年,辰溪县园地为15785.86公顷,适当增加园地在县域范围内比重,较2014年增加91.79公顷。
四、林地
林地则主要集中在东部雪峰山余脉的田湾、修溪、火马冲、黄溪口等乡镇及中、西部的龙泉岩、桥头溪等乡镇,是辰溪县重要的商品材基地。规划期间,为应对全球变暖、促进农民增收、加大竹林产品产量及保障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适当增加东南、西南部地势较高地区林地规模,按农业产业化要求,重点培育龙头庵、修溪等地的竹林产品深加工。同时注重植树造林工程,做好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第二节 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一、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014年,现状中心城区城镇用地面积为542.63公顷。规划期间,城市建设及其用地布局按照全县城市发展目标定位,抓住机遇实施“东进南拓”战略。其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主要向东、向南二个方向发展。城东依托长城路、先锋路向东、向北延伸,城南则依靠原223省道和城南大道呈扇形发展;火马冲区依托223省道、308省道及娄怀高速发展工业集中区。
到2020年,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城镇用地面积控制在1100公顷以内。中心城区城镇用地将继续南拓的发展方向,同时向西南跨辰水拓展。以保证用地需求及保持与远期城市用地的相互协调发展。努力打造成为“两江三岸、山水园林、三产发达、功能完善”的现代生态宜居之城。
二、建制镇用地布局优化
2014年,现状建制镇面积为1075.56公顷。规划期间,根据大力建设中心城区、扩大城区规模,积极发展重点城镇并强调城乡协调发展,完善县域村镇规模结构的原则,进行县域村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到2020年建制镇面积控制在2059.80公顷以内。强化双中心(中心城区和火马冲区),突出主轴线,采用重质量、重效益的非均衡集中式发展模式。重点是丰富城镇内涵、扩大城镇的规模和实力、提升城镇品位,大力培育作为县域发展极核的核心城镇和片区中心镇,以扩大其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
辰溪县乡镇区域空间布局从总体格局上体现中心村镇集聚,轴线发展,组群分布,逐步形成以中心村镇为依托,以重要交通线路、经济走廊为发展主轴线组成的村镇体系空间发展格局。形成各级村镇相结合,空间布局与功能结构合理的,具有良好生态环境背景的多层次、开放型村镇体系。规划以辰溪县城为中心,构造“一城两区、两条发展轴线、三个重点发展城镇”的辰溪县域村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城两区”——核心增长极
规划将辰溪县城(中心城区)作为辰溪县域村镇体系的核心增长极,而火马冲区作为辰溪县域的工业集中区。
三个重点发展城镇——经济增长点
构筑三个经济增长点:孝坪镇、安坪镇、黄溪口镇。
以孝坪镇为中心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北部片区的经济增长。以安坪镇为中心的经济增长点,带动西南部片区的经济增长。以黄溪口镇为中心的经济增长点,带动东南部片区经济增长。
两条发展轴线——村镇发展互动的活力空间
以湘黔铁路——S223线复合发展主轴是一条南北向的支撑辰溪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一级城镇发展主轴;以安坪—辰阳—修溪—黄溪口沿沅江发展次轴是支撑辰溪县中南部经济发展的主轴线。
辰溪县北部以孝坪镇为中心,包含孝坪镇、田湾镇、船溪乡,面积为259.65平方公里。以孝坪镇的工业产业为龙头,大力发展机械制造业,同时利用当地丰富的矿产资源,发展采矿业,在此基础上发展产业园区配套服务的第三产业。
中部核心增长极以县城主中心中心城区为中心,通过S223线、S308线与县道的十字交通带联系潭湾镇、锦滨镇、修溪镇、辰阳镇四个乡镇,面积为661.75平方公里。在农林业方面积极发展修溪镇与谭家场乡的林业。同时潭湾镇与谭家场乡发展边贸业。
西南以县城次中心火马冲区为中心,通过S223线与县道联系大水田乡、龙泉岩乡、安坪镇、火马冲镇、长田湾乡五个乡镇。面积为609.19平方公里。工业以火马冲工业园区为龙头,发展技术水平较高,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较好的轻型工业,将其建设成全县的工业示范区。同时重点开发火马冲镇的燕子洞和二龙洞及小龙门乡的龙门溪三处景区的旅游资源。
东南以黄溪口镇为中心,通过县道联系仙人湾瑶族乡、后塘瑶族乡、苏木溪瑶族乡、罗子山瑶族乡、上蒲溪瑶族乡五个乡镇,面积为460.15平方公里。整个区域主要以发展农业、林业为主,黄溪口镇同时兼顾特色少数民族旅游的功能。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2014年,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403.64公顷。规划期间,极化县城、中心镇,鼓励农村居住人口向重点城镇集中,适度进行村庄撤并,通过设施的优先配置引导农村居住人口适度集聚。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总规模控制在4446.29公顷以内。保护现状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特色风貌鲜明的村庄的社会网络和空间格局,合理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加强村庄绿化和环境建设,提高村庄居住环境。根据未来发展及吸纳安置周边撤并村庄人口的需要,可依据规划适当扩建,形成紧凑的布局形态;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现存比较完好的传统和特色村落,整治破坏传统特色风貌的建、构筑物,并妥善处理好新建建筑与传统村落之间的关系;根据村庄撤并需要,考虑耕作半径,在发展条件较好、环境影响较小的地区,建设新的农村居民点。居民点建设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完善配套设施,充分体现辰溪浓郁的乡风民俗;现状规模过小、发展条件较差、处于环境敏感地区、空心村现象和老龄化现象突出的村庄,应逐步拆除或合并。
四、园区项目用地布局
湖南辰溪工业集中区以辰溪县火马冲工业园为依托,北至沅江,东至湘黔铁路,南至娄新高速,西至淡家坪、桃花坪,规划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470公顷。用地形成“一环、两片、三心、四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环”即集中区的环线主干路; “两片”即以中心生态山体为界线,东侧的片区为东片,西侧的片区为西片;三心”即集中区中部完整保留的生态山体核心,办公研发及服务中心,火马冲镇区中心; “四组团”即五个产业组团,包括现代仓储物流、新材料新能源、现代装备制造及矿产资源深加工组团。紧紧围绕“依托优势、突出特色,多业并举、集聚发展”的建设思路,做到“高标准、高起点”建设,不断提高集中区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逐步将集中区发展成一个科技含量较高的资源加工依托型的现代工业集中区。同时,加强集中区管理机制、企业技术创新,理顺集中区管理体制,为产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集中区经济发展活力,将辰溪工业集中区建设成怀化地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经济转型示范区。
第三节 基础设施用地布局优化
一、交通设施用地布局
交通设施建设主要是沅陵三角坪~辰溪火马冲高速公路、G354提质改造(县城至火马冲工业园)、新增省道改扩建工程、重要县道改扩建工程、农村公路通畅及连通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危桥改造、缺桥新建、国防公路(孝坪镇至锦滨镇)、辰溪~蒲市S336公路等
辰溪县城交通发展战略:1、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发展城镇各片区之间的公交主干线。2、分步骤、分层次地完善道路网络和交通设施的建设。规划至2020年,主要建设娄怀高速公路自西南向东北经过火马冲区,即将开工建设的沅辰高速则自南向北连接娄怀高速和位于沅陵境内的常吉高速。223省道县城段已改道至县城中心城区东端同时保证省道红线以外16m的范围内为公路建筑控制区,308省道火马冲区段也已进行局部改道同时提升道路技术等级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在中心城区新增两处长途客运站,分别位于城北和城南的入城口处,同时规划在火马冲区沿308省道新建一处长途客运站。扩建辰溪火马冲站,提升客运站标准,并为远景发展留下余地。城镇路网采用方格网加环形放射式布局形式,顺应山势河流,通过城镇主干道与次干道、支路三级道路共同构成城镇路网系统。
二、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加强水利建设,合理利用水资源,确保区域水安全。重点保障田湾枫香水库、狮子岩水库、长田湾水库、罗子山水库、城市防洪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工程和现代化灌区等项目的建设,加快沅水、辰水等流域综合治理开发力度。
三、能源用地布局
按照有序发展煤炭、积极发展电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规划期间,辰溪县重点建设罗子山风电场项目、鱼潭水电站、谭伍风电场项目、长田湾风电场项目、田湾风电场项目以及乡镇小水电开发等重点电力、电网建设。
第四节 风景旅游及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一、风景旅游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旅游业将成为辰溪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增长点,应加大城区、城郊的景区建设力度,形成“一心一山一水一城一圈”发展格局。“一心”,即以县城中心,是全县旅游的集散地和张吉怀精品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镇,具备全县旅游业开发的组织功能和游客服务接待功能。“一山”,即大酉山,通过保护大酉山生态资源,融合大酉洞的“二酉藏书”文化和“大酉华妙洞天”道教文化,打造成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一水”,即沅水,打造从东南方向的龙头庵开始,经黄溪口、仙人湾、火马冲、修溪、辰阳古镇再到达北部的江东村的沅水百里画廊,以及以北部的江东村为核心点,辐射到船溪古驿站区域。“一城”,即打造辰阳古城,逐步恢复辰阳古镇。“一圈”,即由黄溪口、龙头庵、上蒲溪五宝田、罗子山、后塘纪岩、仙人湾形成的东南部瑶乡生态文明旅游圈。
二、生态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全县生态用地布局重点遵循以下方向:一、以绿色辰溪建设为导向,围绕建设沅水生态屏障核心目标,依托重点工程带动,加强生态建设,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实施退耕还林及后续产业、造林等项目工程,加强辰溪境内高速公路、铁路、S223和S308省道两边和沅水、辰水两岸封山育林和绿化提质,打造绿色通道。重点推进油茶特色经济林和现代油茶示范园建设。加强林政执法、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天然林和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建成功能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二、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创建国家湿地公园,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重点开展重要水源涵养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作为优先领域,着力保护沅水、辰水水资源,保证源头水质达II类地表水水质标准。推进水资源和水环境整治工程、库区与小流域治理工程、河道疏浚工程。以沅水河道、辰水治理为重点,实施沅水辰水湿地保护工程建设。三、加强沅水、辰水流域辰溪段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国家农业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项目、省级财政水土保持项目、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程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程。全面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采取封山育林育草、低效林改造、人工造林、农田基本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建设等措施,治理石漠化土地。
第五章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维护区域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求,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努力提高辰溪县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第一节 严格耕地保护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城乡建设占用耕地的规划控制和引导作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协调经济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计划指标之内。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076.72公顷以内。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评价、论证,建设项目选址必须把是否占用耕地作为评选方案的重要因素。
切实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项非农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在“先补后占”、 “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下在全县范围内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确保全县耕地保护目标实现。至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总量不低于953.81公顷。
合理引导农用地结构调整。在种植业内部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结构调整不破坏土地耕作层,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发展水稻、油茶、花卉等优势产业,重点保障优势产业对农产品生产用地的需求。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据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保护面积指标,依据法律规定的划定标准,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大面积、集中连片、高质量等级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已经验收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也应划入基本农田。新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按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重点保护优质耕地和水田,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
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建立基本农田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大对旱土和山丘地区的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生产能力;规划期内对划定的大部分基本农田进行整治,加大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城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依照法律规定,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禁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改变基本农田土壤性状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项活动。
第三节 提高耕地质量
加大耕地管护力度。实施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依据耕地等级实行分类管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强农田水利、坡改梯和水土保持等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推进“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工程,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充分发挥耕地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严格控制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占用耕地。
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开展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在“先补后占”的原则下,对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等级折算增加补充耕地的面积。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建设。
加大污染及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加强耕地抗污染和抗灾能力建设,减少人为污染及自然灾毁损毁耕地数量。严格界定污染、灾毁耕地标准,强化耕地污染、灾毁情况监测,对污染、灾毁耕地及时治理复垦。将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定不适宜农作物种植的耕地,以法定程序进行地类变更,积极采取各类工程、生物措施,治理污染土地。编制土地污染区专项治理规划,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四节 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开展耕地整理,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力度,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结合当地城镇化建设,以整理潜力较大的“空心村”为主,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采取迁村并点等模式,逐步集中形成中心村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大力推进土地复垦。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途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加快废弃土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按规划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重大工程。
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在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条件下,重点对宜农荒草地和其他宜农未利用地进行适度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完善耕作条件,提高耕地的产出率。
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规则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按照土地利用方向、主导用途及管制规则相对一致性的原则,根据辰溪县不同地区土地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划定七个土地用途区,严格土地利用分区管制规则。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 农田防护林及其它农业设施。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9496.15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84%。主要分布在潭湾镇、安坪镇、孝坪镇、大水田乡等地,集中于沅水、辰水等流域周边。
主要管制规则:该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基本农田上的农业结构调整应在种植业范围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签订在基本农田上造林的合同。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定不能复垦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得活动。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涉及农用地转用或征用土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按国务院的批准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划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二、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指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除已列入基本农田,林业用地、牧业用地、城镇村、独立工矿等土地用途区内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应划入一般农地区。主要分布在东南部、西南部(如火马冲镇、锦滨镇等),集中于石期河、贤水河、黄溪河等流域周边,全县划定一般农地区8814.5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44%。
主要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三、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主要分布在区内东南部、西南部田湾镇、火马冲镇、仙人湾瑶族乡等乡镇,全县划定林业用地区124834.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2.82%。
主要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用地;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四、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建设用地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中心城区及全县建制镇的城镇建设边界及拓展边界圈定的范围,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2059.8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4%。
主要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批准和城市、建制镇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五、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全县集中布局的村庄、集镇用地,划定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4446.2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4%。
主要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批准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六、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建设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划定独立工矿区面积449.4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23%。
主要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罗子山自然保护区(位于罗子山瑶族乡)、燕子洞自然保护区(位于火马冲镇)等重要保护区,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584.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9%。
主要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土地严禁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划定辰溪县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边界,确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加强对全区所有土地的空间管制。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指中心城区及重点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及重点城镇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规划允许建设区7766.34公顷。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及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的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指中心城区及重点城镇规模边界之外,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的城镇建设拓展区域。规划有条件建设区411.35公顷。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指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是城、镇、村、工矿的合理隔离带。规划限制建设区189955.71公顷。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指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规划全县禁止建设区584.72公顷,主要为燕子洞风景名胜景观区核心区和罗子山风景区核心区。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七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中心城区位于辰溪县中部,中心城区包括辰阳镇、锦滨镇,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怀化北部湘西接边地区的重要物流集散地,也是国家级的革命抗战老区,盛产茶油、桐油以及柑橘、蚕茧等多种经济作物产品。是著名的“辰杉”产地,是全县最主要的农副产品加工基地。 2014年,中心城区总人口15.8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万人,农业人口4.81万人,中心城区实现生产总值33.23亿元。
2014年,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18408.92公顷,其中:农用地15061.78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81.82%;建设用地1648.27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8.95%;其他土地1779.40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9.67%。
?表7-1 中心城区2014年土地利用结构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2014年 | |||
面积 | 比例 | |||
土地总面积 | 18408.92 | 100 | ||
农用地 | 耕地 | 4314.08 | 23.43 | |
园地 | 2179 | 11.84 | ||
林地 | 7700.34 | 41.83 | ||
牧草地 | 0 | 0 | ||
其他农用地 | 868.36 | 4.72 | ||
农用地合计 | 15061.78 | 81.82 | ||
建设 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542.63 | 2.95 |
农村居民点 | 721.10 | 3.92 | ||
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95.18 | 0.52 | ||
小计 | 1358.91 | 7.38 | ||
交通水利用地 | 交通用地 | 138.57 | 0.75 | |
水利设施 | 12.85 | 0.07 | ||
小计 | 151.42 | 0.82 | ||
其他建设用地 | 57.41 | 0.31 | ||
建设用地合计 | 1648.27 | 8.95 | ||
其他 土地 | 水域 | 1020.41 | 5.54 | |
自然保留地 | 758.99 | 4.12 | ||
其他土地合计 | 1779.40 | 9.67 |
?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一、耕地保护目标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以保障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严格保护耕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53.9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60.82公顷,规划期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不低于32.32公顷。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在保障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和集约用地的发展趋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47.2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78.3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231.17公顷以内。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13.6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939.1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12.63公顷以内。
三、有条件建设区
在保障允许建设区范围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用地空间发展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城镇扩展范围。
到2020年,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规模控制在202.17公顷以内。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一、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1、城镇用地
充分利用辰溪县中心城区的地域条件、交通优势,在现状建成区的基础上,重点向东拓展,向南延伸。规划期间,发展方向主要集中在先锋东路以北,S223、S308及城南大道两侧。规划确定至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达到1107.90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按照“适度集中,逐步整理拆并”的原则,结合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对于在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村庄,直接纳入城镇。规划期间,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分布在桑木桥村、马溪村和唐家人村。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547.20公顷。
3、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根据中心城区发展的实际需要,规划期间,新增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主要用地支持部分单独选址项目。规划至2020年,采矿用地及独立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23.27公顷。
4、交通水利用地
规划期内,辰溪县中心城区新增交通水利用地主要用于S336、城南大道等项目。规划至2020年,辰溪县中心城区交通水利用地规模达到234.74公顷。
二、辰溪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1、辰溪县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辰溪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控制范围含辰阳镇和锦滨镇。中心城区控制面积为4651.65公顷,其中,辰阳镇为3045.73公顷,涉及辰阳镇安坪村、辰阳镇原镇区、大洑潭村、东星社区居委会、六弓塘村、泡潭村、瞿家湾村、桑木桥村、桐湾溪村、汪家桥村、柘坪村等11个村。锦滨镇为1605.92公顷,涉及大路口村、花塘坪村、锦滨村、龙头垴村、马溪村、唐家人村、县渔场等7个村。通过加强中心城区的极化作用,提高综合发展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全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建设以工业、商业、服务业为主的区域中心城区。
2、辰溪县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划定
辰溪县中心城区规模主要依据是依据“东进南拓”空间发展战略,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主要向东、向南二个方向发展。城东依托长城路、先锋路向东、向北延伸,城南则依靠原223省道和城南大道呈扇形发展。规划形成“一环、两水、三山、四区、五桥”。“一环”指将整个中心城区连接起来的环路。“两水”指的是沅江与辰水。“三山”指的是大酉山、熊首山和位于刘晓公园的高坡岭。“四区”指的是城西区、城东区、城南新区和位于火马冲镇的火马冲区。“五桥”指的是沅江一桥、沅江二桥、沅江三桥、辰水一桥和辰水二桥。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在1100公顷以内,其中辰阳镇712.90公顷,涉及安坪村、辰阳镇原镇区、大洑潭村、东星社区居委会、六弓塘村、泡潭村、瞿家湾村、桑木桥村、桐湾溪村、汪家桥村、卡柘坪村等11个村;锦滨镇387.10公顷,涉及大路口村、花塘坪村、锦滨村、龙头垴村、马溪村、唐家人村和县渔场等7个村。到2020年,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新增城镇用地695.82公顷,建设占用耕地322.15公顷。
3、辰溪县中心城区扩展方向与扩展边界线划定
中心城区扩展方向主要向南发展,同时为适应中心城区发展的不确定性,加强对城镇工矿用地的空间管制,在中心城区用地规模边界之外,适当划定可选择布局的有条件建设区及扩展边界线。主要位于中心城区规划区南部部,以辰水为界。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扩展面积152.92公顷,其中辰阳镇41.60公顷(涉及安坪村、六弓塘村、泡潭村、桑木桥村、柘坪村)、锦滨镇111.32公顷(涉及大路口村、花塘坪村、龙头垴村、马溪村、唐家人村)。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第四节 土地利用分区
一、土地用途分区
辰溪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六个用途区域。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3975.88公顷,主要分布在长冲村、锦滨村、装粮埠村等。划入一般农地区的土地面积819.66公顷,主要分布在拓坪村、桑木桥村等。划入城镇建设用地区土地面积1107.90公顷。划入村镇建设用地区土地面积547.20公顷。划入独立工矿用地区土地面积123.27公顷。划入林业用地区的土地面积7707.33公顷。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依据乡级规划的实际情况,对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同时根据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划定四个建设用地管制区:
1、允许建设区
区划定允许建设区的土地总面积为1887.52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10.25%。
2、有条件建设区
划定有条件建设区的土地总面积为188.38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1.02%。
3、限制建设区
划定限制建设区的土地总面积为16333.02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88.72%。
4、禁止建设区
中心城区无禁止建设区。
?第八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重点
根据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促进中心城市规模化和产业布局基地化、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与部门专业规划和相关规划相协调、兼顾效率公平、统筹需要的原则,在公众参与的基础上,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对于下达指标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根据辰溪县村镇体系结构,充分统筹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建制镇用地指标,适度发展一般镇。
一、优先保障重点乡镇
1、辰阳镇
土地利用方向:全县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同时商贸、运输、旅游等三产业也比较发达的综合型城市。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692.91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27.82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78.36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35.19公顷以内。
2、火马冲镇
土地利用方向:全县文化、经济副中心,以工业为支柱,同时运输、旅游等第三产业也比较发达的综合型城市。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898.09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55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85.5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41.93公顷以内。
3、锦滨镇
土地利用方向:以建筑运输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为龙头,兼有商贸业的综合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2061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833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68.8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43.18公顷以内。
4、孝坪镇
土地利用方向:北部中心镇,以机械制造和采矿业为主导产业,依托农副产品的中转集散功能,具有商贸功能的工矿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90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80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83.24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14.97公顷以内。
5、黄溪口镇
土地利用方向:东南部中心镇,以农林业为主导产业,依托农副产品的中转集散功能,具有商贸功能的农工贸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667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80.50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63.04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3.77公顷以内。
6、安坪镇
土地利用方向:西南部中心镇,以水稻种植、养殖麻鸭为主的农业产业和以采矿业为主的工业产业共同发展,附带商贸功能的农工贸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2842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642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37.0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67.18公顷以内。
7、修溪镇
土地利用方向:东部中心镇,以农林业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柑橘种植,兼具有商贸功能的农工贸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468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72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8.8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6.44公顷以内。
二、适度发展一般乡镇
1、田湾镇
土地利用方向:以种植水稻,板栗为主的农业为主导产业,兼有采矿业、商贸业的农工贸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79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67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0.6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0.08公顷以内。
2、潭湾镇
土地利用方向:以加工业、化工建材业为龙头,以农副产品贸易为辅助的综合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3311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940.50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82.6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39.82公顷以内。
3、船溪乡
土地利用方向:种植水稻、晒烟为主的农业为主导产业,兼有采矿业,建材业的农工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79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14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5.2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7.34公顷以内。
4、长田湾乡
土地利用方向:以水稻种植与发展板栗、柿子特色作物种植的农业为主导产业,以采矿业为辅助的农工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392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11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1.0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7.47公顷以内。
5、小龙门乡
土地利用方向:以农林业为主导产业的农林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03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26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33.1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4.08公顷以内。
6、后塘瑶族乡
土地利用方向:以农林业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油菜种植的农林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92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12.18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98.96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6.05公顷以内。
7、苏木溪瑶族乡
土地利用方向:以农林业为主导产业的农林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761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78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5.3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5.95公顷以内。
8、罗子山瑶族乡
土地利用方向:以农林业为主导产业,兼有手工业的农林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529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40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8.8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7.98公顷以内。
9、上蒲溪瑶族乡
土地利用方向:以农林业为主导产业的农林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644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99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7.84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8.89公顷以内。
10、仙人湾瑶族乡
土地利用方向:以农林业为主导产业,以采矿业为辅助的农工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436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98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0.7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1.64公顷以内。
11、龙头庵乡
土地利用方向:以农林业为主导产业的农林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935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46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1.07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5.09公顷以内。
12、大水田乡
土地利用方向:以水稻种植、林业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油料、辣椒等特色作物的种植的农林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827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350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99.88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4.63公顷以内。
13、桥头溪乡
土地利用方向:以农林业为主导产业的农林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021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94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8.8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5.96公顷以内。
14、龙泉岩乡
土地利用方向:以种植水稻、茶叶为主的农业为主导产业,兼有采矿业、手工业等工业的农工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958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77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4.8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3.86公顷以内。
15、柿溪乡
土地利用方向:以农林业为主导产业的农林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076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62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32.1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0.05公顷以内。
16、谭家场乡
土地利用方向:以农林业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晒烟、干辣椒特色农业的农林型小城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751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35公顷,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6.8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3.99公顷以内。
第三节 加强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
《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各类指标不得突破。
各乡(镇)要按照《规划》规定的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积极配合辰溪县区域发展战略实施,落实区域土地利用政策,加强本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通过有保有压,优先保障重点开发区域、重点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要做好市级主体功能区在本区的空间落实和用地政策上的互相衔接,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
?第九章 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 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一、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切实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特别是沅江、辰水上游及主要支流两岸现有森林和典型森林生态系统,通过封山育林等措施积极培育防洪护堤林、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同时,积极实施荒山绿化工程,培育人工林地,实行护、造、管相结合,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到2020年,全县林地覆盖率提高到58.20%。
二、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加强水域污染治理
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将饮用水源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之内,区域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源地及水域的污染综合治理,依法关闭各类污染企业,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渔业养殖污染治理,优先开展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监测信息公布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编制饮用水水源总体应急预案,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三、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顺应自然地形地貌形态,按最大的适宜性安排各类用地,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林地、园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集中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第二节 推进土地生态整治
加强污染土地治理。治理沅水、辰水等流域污染,进行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合理布置污水处理厂和排水出口,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立土地环境质量评价和监督制度,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整体升级工业结构,开展清洁生产,推广循环经济;大力发展城市绿地系统,构筑科学的绿色生态廊道网络体系,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封山育林、育草,鼓励荒坡地植树造林种草,提高区域水土涵养能力;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大力实施坡改梯和移土培肥工程;防止乱征乱占林地,严格控制林地流失,通过废弃地复垦和未利用地造林等措施增加林地资源,发挥林地生态保护功能,全面控制新的水土流失。
逐步恢复工矿废弃地生态功能。建立城市污染和工商业废弃地改造的城市土地整理模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复垦历史上形成的采矿废弃地,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改进土地复垦的生物、工程技术,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
第三节 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充分发挥城市土地生态功能。实行组团绿色隔离,发挥耕地的生态功能,逐步实现城区绿地通过路网绿地、水网绿地、农田绿地与近郊森林、远郊森林连成一体,改善和提升城市生态质量和品位。合理布局工业产业用地,逐步将工业企业从城市中心地带转移至郊区,充分发挥城镇绿地的生态功能,建设城市良好宜居环境。
加强城区人文景观生态建设。区内土地利用以节约集约为主,大力发展人文生态旅游,加大对景区的翻修、改造投资力度;将城区景区与风光带连为一体,形成互补;引导区内工业走生态工业模式,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治理城区污染,美化区内环境。
注重城郊自然风景生态保护。加大自然保护区管理力度,禁止竹林滥砍乱伐及随意破坏林地等,继续培育、营造林区;加强景区建设及风光带等污染治理,各项建设工程应尽量少占林地、农田,鼓励利用现有的农村居民点发展庭院生态经济;引导农村居民点缩并,节约利用土地,实现农村土地原生态化;控制建制镇无序外延扩张,控制建筑密度及容积率,保证自然风景的视觉欣赏效果。
加强矿业生态环境整治。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强化矿山地质环境评价,严格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供地政策。加强生产性土地复垦监管,坚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强尾矿库和退化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东湘桥锰矿矿山、潇湘萍岛—香零山河矿山生态环境破坏较严重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使县内绿化率、水质量等进一步提高,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整体质量。
?第十章 重点建设项目规划
第一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开展土地整理,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力度;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以潜力较大的“空心村”为主体,推进村庄综合整治;根据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加快废弃土地复垦;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宜耕未利用土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现行规划安排的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为辰阳镇沙坪村土地开发项目、田湾镇农科村土地开发项目、竹桥村土地开发项目、锦滨镇唐家人村土地开发项目、潭湾镇土地整理项目,安坪镇土地整理项目、辰阳镇大坪村土地复垦项目。确定到2020年辰溪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为953.81公顷。
第二节 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现行规划安排集镇和村庄建设坚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的原则,引导农村住宅适度集中,并加大零散居民点的撤并力度。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搞好村镇土地利用规划和设计,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适当撤并自然村落,逐步形成既保持传统乡土特色,又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格局。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
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交通为先导,构建以公路、铁路、水运、航空为主体的立体大交通体系;同时加大水利能源建设投入,增强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和抵御洪涝干旱灾害的能力,满足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的需要。
一、交通用地重点项目
交通设施建设主要是沅陵三角坪~辰溪火马冲高速公路、G354提质改造(县城至火马冲工业园)、新增省道改扩建工程、重要县道改扩建工程、农村公路通畅及连通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危桥改造、缺桥新建、国防公路(孝坪镇至锦滨镇)、辰溪~蒲市S336公路等。
二、水利用地重点项目
重点建设田湾枫香水库、狮子岩水库、长田湾水库、罗子山水库、城市防洪工程等项目,加快乡镇小水电开发及沅水、辰水等流域综合治理开发力度。
三、能源重点项目
照有序发展煤炭、积极发展电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规划期间,辰溪县重点建设罗子山风电场项目、鱼潭水电站、谭伍风电场项目、长田湾风电场项目、田湾风电场项目等重点电力、电网建设。
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项目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保障区域整体生态安全。重点加强建设沅水、辰水流域生态环境隔离带;加大对城区自然景观保护主要包括沅水和辰水流域水体湿地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保护区。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一、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
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的考核体系,将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耕地保护责任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问责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因素,完善相关评价和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的作用。
二、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
辰溪县各部门编制的城镇、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确保各规划确定的生态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实现“多规合一”。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相关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三、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乡(镇)级人民政府应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目标和任务。重点落实基本农田地块,确定各地块的用途,划定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边界等。形成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结合,宏观控制与微观布局相结合的规划控制体系。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利用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积极推进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和村庄整理。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断完善用地计划分类编制和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实际用地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分析评价制度,发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调控作用。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和验收制度,完善用地指标项目管理机制,加大对土地利用违约责任的法律责任追究力度。
二、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
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核准各类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必须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审查,必须取得农用地转用许可。
三、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扩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定期公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占地新建建筑物,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分配机制
一、健全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
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成本,鼓励各类建设利用存量土地和未利用地。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力度,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乡(镇)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落实对农户保护耕地的直接补贴,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加大对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该项收入全部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农用地整理、村庄整理、土地开发等支出;集合各部门涉农资金,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形式,向基本农田集中、新增耕地潜力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大的区域倾斜,支持农村开展以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村庄整理、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内容的土地综合整治。充分运用市场手段,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
三、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促进农村土地要素合理流动,引导农民向城市、城镇集中,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和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加大对以农村宅基地整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增强通过村庄整理腾退建设用地、新增耕地的可行性,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合理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四、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的价格调节机制
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逐步建立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征地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发挥地价杠杆调控作用,规范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地价管理,提高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范土地出让价格;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五、逐步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税费调节机制
实行有利于有效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的税收政策。加大建设用地保有环节税收调节力度,提高土地保有成本,促进土地向集约高效方向流转;加大对土地深度开发等的税收支持力度,鼓励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鼓励工业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第四节 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督
一、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示制度
规划依法批准后,应在全区辖区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用途区类型与面积、用途区管制规则、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工作制度、办事程序进行公示;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和管理动态进行公示。建立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众自由咨询制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服务。
二、建立规划实施管理公开制度和监督机制
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或调整情况,公开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情况及处理结果,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建立县乡(镇)两级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执法监督、新闻与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监督体系,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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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附则
一、规划文件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
二、规划修改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修改范围为辰溪县全部行政辖区,包括辰阳镇、孝坪镇、田湾镇、火马冲镇、黄溪口镇、潭湾镇、安坪镇、船溪乡、长田湾乡、小龙门乡、后塘瑶族乡、苏木溪瑶族乡、罗子山瑶族乡、上蒲溪瑶族乡、仙人湾瑶族乡、龙头庵乡、锦滨镇、大水田乡、桥头溪乡、龙泉岩乡、修溪镇、柿溪乡、谭家场乡共9个镇、14个乡,总面积为198718.13公顷。
本规划修改的期限与现行规划保持一致,不作调整,规划修改基期年为2014年。对于现行规划确定的2010年近期规划,因已实施,本次规划修改中则不设近期规划。
三、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辰溪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现行规划同时废止。
四、规划解释
本规划由辰溪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五、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辰溪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本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各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保护活动,都必须遵循本规划。确需对本规划进行修改的,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同意后方可启动。
附表1 辰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2006-2020年)
单位:公顷、平方米
指标名称 | 规划基期年 | 规划目标年 | 指标属性 | |
总量指标 | 耕地保有量 | 25936 | 30700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23472 | 24540 | 约束性 |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7524 | 8572.76 | 预期性 |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5784.38 | 6955.54 | 约束性 |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1133.32 | 2509.25 | 预期性 | |
增量指标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 | 2845.17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2692.92 | 预期性 |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1076.72 | 约束性 | |
补充耕地任务量 | — | 953.81 | 约束性 | |
效率指标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 106.66 | 106.66 | 约束性 |
?附表2 辰溪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规划基期年 | 2014年 | 2020年 | 2014-2020年增减变化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
农用地 | 耕地 | 31943.09 | 16.07 | 32294.60 | 16.25 | 31602.49 | 15.90 | -692.11 | |
园地 | 15891.47 | 8 | 15694.07 | 7.90 | 15785.86 | 7.94 | 91.79 | ||
林地 | 124683.79 | 62.74 | 124053.07 | 62.43 | 124377.34 | 62.59 | 324.27 | ||
其他农用地 | 6389.60 | 3.22 | 7173.14 | 3.61 | 6855.55 | 3.45 | -317.59 | ||
合计 | 178907.95 | 90.03 | 179214.88 | 90.19 | 178621.24 | 89.89 | -593.64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859.63 | 0.43 | 1075.56 | 0.54 | 2059.80 | 1.04 | 984.24 |
农村居民点 | 5388.17 | 2.71 | 5403.64 | 2.72 | 4446.29 | 2.24 | -957.35 | ||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307.60 | 0.15 | 318.27 | 0.16 | 449.45 | 0.23 | 131.18 | ||
小计 | 6555.40 | 3.30 | 6797.47 | 3.42 | 6955.54 | 3.50 | 158.07 | ||
交通水利用地 | 1509.61 | 0.76 | 1117.65 | 0.56 | 1411.25 | 0.71 | 293.60 | ||
其他建设用地 | 266.61 | 0.13 | 267.48 | 0.13 | 205.97 | 0.10 | -61.51 | ||
合计 | 8331.62 | 4.19 | 8182.60 | 4.12 | 8572.76 | 4.31 | 390.16 | ||
其他土地 | 水域 | 5389.23 | 2.71 | 6115.73 | 3.08 | 6433.31 | 3.24 | 317.58 | |
自然保留地 | 6089.33 | 3.06 | 5204.92 | 2.62 | 5090.82 | 2.56 | -114.10 | ||
合计 | 11478.56 | 5.78 | 11320.65 | 5.70 | 11524.13 | 5.80 | 203.48 | ||
总计 | 198718.13 | 100 | 198718.13 | 100 | 198718.13 | 100 | 0 |
?附表3 辰溪县2020年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表
单位:公顷
乡镇 | 2014年耕地面积 | 2020年 | ||
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 |||
辰阳镇 | 2024.38 | 1692.91 | 1527.82 | |
孝坪镇 | 1912.88 | 1900 | 1580 | |
田湾镇 | 902.80 | 790 | 467 | |
火马冲镇 | 2210.11 | 1898.09 | 1555 | |
黄溪口镇 | 689.43 | 667 | 480.50 | |
潭湾镇 | 3365.37 | 3311 | 2940.50 | |
安坪镇 | 2954.37 | 2842 | 2642 | |
锦滨镇 | 2289.70 | 2061 | 1833 | |
修溪镇 | 1556.33 | 1468 | 972 | |
船溪乡 | 792.92 | 790 | 614 | |
长田湾乡 | 1408 | 1392 | 1211 | |
小龙门乡 | 1038.16 | 1030 | 826 | |
后塘瑶族乡 | 937 | 920 | 612.18 | |
苏木溪瑶族乡 | 808.52 | 761 | 478 | |
罗子山瑶族乡 | 540.35 | 529 | 340 | |
上蒲溪瑶族乡 | 659.81 | 644 | 399 | |
仙人湾瑶族乡 | 1474.77 | 1436 | 1198 | |
龙头庵乡 | 951.16 | 935 | 746 | |
大水田乡 | 1851.66 | 1827 | 1350 | |
桥头溪乡 | 1083.40 | 1021 | 794 | |
龙泉岩乡 | 980.01 | 958 | 777 | |
柿溪乡 | 1091.95 | 1076 | 762 | |
谭家场乡 | 771.52 | 751 | 435 | |
合计 | 32294.60 | 30700 | 24540 |
?附表4 辰溪县2020年主要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 2020年建设 用地总规模 | 2020年城乡 建设用地规模 | 2020年城镇 工矿用地规模 | 2020年新增 建设用地规模 | 2020年建设 占用农用地规模 | 2020年建设 占用耕地规模 |
辰阳镇 | 1178.36 | 1035.19 | 804.19 | 535.81 | 487.32 | 215.37 |
孝坪镇 | 583.24 | 514.97 | 167.77 | 131.13 | 129.88 | 41.23 |
田湾镇 | 210.63 | 170.08 | 88.10 | 38.27 | 36.64 | 12.82 |
火马冲镇 | 1185.51 | 941.93 | 603.88 | 463.88 | 446.89 | 238.49 |
黄溪口镇 | 263.04 | 213.77 | 72.87 | 90.34 | 84.69 | 40.53 |
潭湾镇 | 582.60 | 439.82 | 104.56 | 89.41 | 87.01 | 39.61 |
安坪镇 | 537.05 | 467.18 | 109.18 | 155.73 | 154.56 | 61.18 |
锦滨镇 | 868.85 | 743.18 | 426.98 | 477.80 | 451.82 | 197.26 |
修溪镇 | 328.82 | 256.44 | 11.85 | 76.30 | 75.69 | 12.71 |
船溪乡 | 215.21 | 167.34 | 48.87 | 80.39 | 78.67 | 21.68 |
长田湾乡 | 251.02 | 207.47 | 12.89 | 82.90 | 73.90 | 26.43 |
小龙门乡 | 333.15 | 174.08 | 13.77 | 124.85 | 113.27 | 26.95 |
后塘瑶族乡 | 198.96 | 166.05 | 0.42 | 48.76 | 46.76 | 14.20 |
苏木溪瑶族乡 | 145.39 | 125.95 | 0.96 | 29.47 | 29.04 | 8.44 |
罗子山瑶族乡 | 188.82 | 97.98 | 5.30 | 36.91 | 35.18 | 7.12 |
上蒲溪瑶族乡 | 147.84 | 108.89 | 0 | 21.97 | 21.14 | 6.14 |
仙人湾瑶族乡 | 320.70 | 251.64 | 4.96 | 86.82 | 77.59 | 24.85 |
龙头庵乡 | 151.07 | 125.09 | 0 | 29.14 | 28.04 | 16.24 |
大水田乡 | 199.88 | 174.63 | 4.97 | 57.98 | 57.12 | 16 |
桥头溪乡 | 148.80 | 125.96 | 11 | 34.16 | 32.71 | 8.49 |
龙泉岩乡 | 144.82 | 113.86 | 2.30 | 41.33 | 40.96 | 16.53 |
柿溪乡 | 232.11 | 200.05 | 5.88 | 72.49 | 65.26 | 11.94 |
谭家场乡 | 156.89 | 133.99 | 8.55 | 39.33 | 38.77 | 12.50 |
合计 | 8572.76 | 6955.54 | 2509.25 | 2845.17 | 2692.92 | 1076.72 |
?附表5 辰溪县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一般农用地区 | 城镇建设用地区 | 村镇建设用地区 | 独立工矿用地区 |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 林业用地区 |
辰阳镇 | 1814.45 | 425.16 | 720.84 | 231 | 83.35 | 0 | 5427.23 |
孝坪镇 | 1841.81 | 398.65 | 143.7 | 347.2 | 24.07 | 0 | 5446.60 |
田湾镇 | 567.09 | 557.14 | 46.29 | 81.99 | 41.81 | 0 | 7198.28 |
火马冲镇 | 1852.05 | 601.45 | 523.26 | 338.05 | 80.62 | 237.33 | 8195.97 |
黄溪口镇 | 590.89 | 245.81 | 57.67 | 140.89 | 15.20 | 0 | 3578.48 |
潭湾镇 | 3396.25 | 488.72 | 76.88 | 335.26 | 27.68 | 0 | 3473.73 |
安坪镇 | 3078.26 | 295.03 | 98.13 | 358 | 11.05 | 0 | 2857.35 |
锦滨镇 | 2161.42 | 394.51 | 387.06 | 316.2 | 39.92 | 0 | 2280.09 |
修溪镇 | 1174.28 | 682.26 | 1 | 244.59 | 10.85 | 0 | 14791.41 |
船溪乡 | 728.17 | 250.60 | 0 | 118.47 | 48.87 | 0 | 4707.34 |
长田湾乡 | 1446.64 | 238.26 | 0 | 194.58 | 12.89 | 0 | 6055.35 |
小龙门乡 | 1007.35 | 271.31 | 0 | 160.31 | 13.77 | 0 | 3820.76 |
后塘瑶族乡 | 757.10 | 397.42 | 0 | 165.63 | 0.42 | 0 | 4687.65 |
苏木溪瑶族乡 | 612.63 | 389.28 | 0 | 124.99 | 0.96 | 0 | 3957.94 |
罗子山瑶族乡 | 453.36 | 233.47 | 0 | 92.68 | 5.30 | 347.39 | 3450.61 |
上蒲溪瑶族乡 | 509.42 | 338.25 | 0 | 108.89 | 0 | 0 | 4953.60 |
仙人湾瑶族乡 | 1463.82 | 347.14 | 0 | 246.68 | 4.96 | 0 | 8693.40 |
龙头庵乡 | 886.02 | 244.97 | 0 | 125.09 | 0 | 0 | 3497.72 |
大水田乡 | 1751.05 | 630.58 | 4.97 | 169.66 | 0 | 0 | 6560.45 |
桥头溪乡 | 992.62 | 315.86 | 0 | 114.96 | 11 | 0 | 4194.09 |
龙泉岩乡 | 988.22 | 251.44 | 0 | 111.56 | 2.30 | 0 | 3248.60 |
柿溪乡 | 896.15 | 403.06 | 0 | 194.17 | 5.88 | 0 | 6850.50 |
谭家场乡 | 527.09 | 414.17 | 0 | 125.44 | 8.55 | 0 | 6907.01 |
合计 | 29496.15 | 8814.53 | 2059.80 | 4446.29 | 449.45 | 584.72 | 124834.18 |
?附表6 辰溪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统计表
单位:公顷、%
管制分区 行政区 | 允许建设区 | 有条件建设区 | 限制建设区 | 禁止建设区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辰阳镇 | 1091.87 | 14.06 | 45.52 | 11.07 | 9859.93 | 5.19 | 0 | 0 |
孝坪镇 | 554.75 | 7.14 | 26.53 | 6.45 | 9404.12 | 4.95 | 0 | 0 |
田湾镇 | 190.01 | 2.45 | 5.69 | 1.38 | 8937.10 | 4.70 | 0 | 0 |
火马冲镇 | 1176.05 | 15.14 | 153.77 | 37.38 | 12271.13 | 6.46 | 237.33 | 40.59 |
黄溪口镇 | 228.30 | 2.94 | 0 | 0 | 5880.39 | 3.10 | 0 | 0 |
潭湾镇 | 521.03 | 6.71 | 5.51 | 1.34 | 9348.47 | 4.92 | 0 | 0 |
安坪镇 | 497.35 | 6.40 | 8.40 | 2.04 | 7533.10 | 3.97 | 0 | 0 |
锦滨镇 | 795.65 | 10.24 | 142.86 | 34.73 | 6473.09 | 3.41 | 0 | 0 |
修溪镇 | 288.60 | 3.72 | 0 | 0 | 18693.12 | 9.84 | 0 | 0 |
船溪乡 | 187.88 | 2.42 | 23.07 | 5.61 | 6647.63 | 3.50 | 0 | 0 |
长田湾乡 | 223.81 | 2.88 | 0 | 0 | 8852.41 | 4.66 | 0 | 0 |
小龙门乡 | 327.11 | 4.21 | 0 | 0 | 6098.85 | 3.21 | 0 | 0 |
后塘瑶族乡 | 176.41 | 2.27 | 0 | 0 | 6747.97 | 3.55 | 0 | 0 |
苏木溪瑶族乡 | 126.48 | 1.63 | 0 | 0 | 5360.80 | 2.82 | 0 | 0 |
罗子山瑶族乡 | 102.60 | 1.32 | 0 | 0 | 4427.61 | 2.33 | 347.39 | 59.41 |
上蒲溪瑶族乡 | 110.86 | 1.43 | 0 | 0 | 6234.32 | 3.28 | 0 | 0 |
仙人湾瑶族乡 | 262.76 | 3.38 | 0 | 0 | 12128.52 | 6.38 | 0 | 0 |
龙头庵乡 | 134.59 | 1.73 | 0 | 0 | 5243.89 | 2.76 | 0 | 0 |
大水田乡 | 176.90 | 2.28 | 0 | 0 | 9954.96 | 5.24 | 0 | 0 |
桥头溪乡 | 129.56 | 1.67 | 0 | 0 | 6087.61 | 3.20 | 0 | 0 |
龙泉岩乡 | 120.13 | 1.55 | 0 | 0 | 5099.57 | 2.68 | 0 | 0 |
柿溪乡 | 208.03 | 2.68 | 0 | 0 | 9842.61 | 5.18 | 0 | 0 |
谭家场乡 | 135.61 | 1.75 | 0 | 0 | 8828.51 | 4.65 | 0 | 0 |
总计 | 7766.34 | 100 | 411.35 | 100 | 189955.71 | 100 | 584.72 | 100 |
附表7 辰溪县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2006-2020年)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所在乡镇 | 项目实施情况 |
1 | 交通项目 | 农村公路通畅及连通工程建设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2 | 交通项目 | 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3 | 交通项目 | 泸溪至辰溪辰溪段公路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4 | 交通项目 | 辰溪县龙头庵至中方县袁家公路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5 | 交通项目 | 辰溪县伍家湾至辰溪公路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6 | 交通项目 | 辰溪县黄溪口至四角田公路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7 | 交通项目 | 溆浦县江口至辰溪县龙头庵公路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8 | 交通项目 | 农村公路安保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9 | 交通项目 | 危桥改造 | 改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10 | 交通项目 | 缺桥新建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11 | 交通项目 | 其他渡口码头建设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12 | 交通项目 | 辰溪县县城至火马冲工业园快车道公路 | 新建 | 2016-2020 | 锦滨镇、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3 | 交通项目 | 重要县道改扩建工程 | 改建 | 2016-2020 | 安坪、黄溪口、桥头溪 | 未实施 |
14 | 交通项目 | 大路口综合码头 | 新建 | 2016-2020 | 安坪镇 | 未实施 |
15 | 交通项目 | 三级客运站及农村货运站 | 新建 | 2016-2020 | 城区、黄溪口、安坪 | 未实施 |
16 | 交通项目 | 沅陵三角坪~辰溪火马冲高速公路 | 新建 | 2016-2020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7 | 交通项目 | G354提质改造(县城至火马冲工业园) | 改建 | 2016-2020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8 | 交通项目 | 火马冲货运码头 | 新建 | 2016-2020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9 | 交通项目 | 航道疏浚维护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潭湾镇 | 未实施 |
20 | 交通项目 | 三级旅游公路 | 新建 | 2016-2020 | 潭湾镇、辰阳镇 | 未实施 |
21 | 交通项目 | 新增省道改扩建工程 | 改建 | 2016-2020 | 伍家湾、黄溪口、五里墩、龙头庵 | 未实施 |
22 | 交通项目 | 国防公路(孝坪镇至锦滨镇) | 改建 | 2016-2020 | 孝坪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23 | 交通项目 | 辰溪~蒲市S336公路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24 | 交通项目 | S252泸溪白沙至辰溪段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25 | 交通项目 | 泸溪白沙至辰溪公路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26 | 交通项目 | S252、S336泸溪-辰溪公路辰溪段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27 | 水利项目 | 田湾枫香水库 | 新建 | 2016-2020 | 辰溪县 | 未实施 |
28 | 水利项目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新建 | 2016-2020 | 安坪镇 | 未实施 |
29 | 水利项目 | 小型水库水源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龙泉岩乡、柿溪乡 | 未实施 |
30 | 水利项目 | 新出险一般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 | 改扩 | 2016-2020 | 龙泉岩乡、柿溪乡 | 未实施 |
31 | 水利项目 | 沅水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龙泉岩乡、柿溪乡 | 未实施 |
32 | 水利项目 | 辰水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龙泉岩乡、柿溪乡 | 未实施 |
33 | 水利项目 | 抗旱引调提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龙泉岩乡、柿溪乡 | 未实施 |
34 | 水利项目 | 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及应急通信 | 改扩 | 2016-2020 | 龙泉岩乡、柿溪乡 | 未实施 |
35 | 水利项目 | 新建小水电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龙泉岩乡、柿溪乡 | 未实施 |
36 | 水利项目 | 三脚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 改建 | 2016-2020 | 龙泉岩乡、柿溪乡 | 未实施 |
37 | 水利项目 | 小Ⅱ型水库灌溉渠道维修防渗 | 改扩 | 2016-2020 | 柿溪乡、龙泉岩乡 | 未实施 |
38 | 水利项目 | 长田湾中型水库灌区续建配套工程 | 改扩 | 2016-2020 | 孝坪镇 | 未实施 |
39 | 水利项目 | 罗子山中型水库灌区续建配套工程 | 改扩 | 2016-2020 | 孝坪镇 | 未实施 |
40 | 水利项目 | 县城防洪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 | 未实施 |
41 | 水利项目 | 辰溪县涝区治理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 | 未实施 |
42 | 水利项目 | 山洪沟治理 | 新建 | 2016-2020 | 锦滨镇 | 未实施 |
43 | 水利项目 | 辰水灌区渠系建设(以龙埠泵站、唐家山泵站为主) | 改扩 | 2016-2020 | 锦滨镇、潭湾镇 | 未实施 |
44 | 水利项目 | 狮子岩中型水库水源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罗子山瑶族乡 | 未实施 |
45 | 水利项目 | 小Ⅰ型水库灌溉渠道维修防渗 | 改扩 | 2016-2020 | 罗子山瑶族乡 | 未实施 |
46 | 水利项目 | 重点水资源地保护区 | 新建 | 2016-2020 | 罗子山瑶族乡 | 未实施 |
47 | 水利项目 |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柿溪 | 未实施 |
48 | 水利项目 |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 新、扩建 | 2016-2020 | 孝坪镇 | 未实施 |
49 | 教育项目 | 学前教育提升工程 | 改扩建 | 2016-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50 | 教育项目 |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 | 改扩建 | 2016-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51 | 教育项目 | 湖南辰溪博雅实验学校 | 新建 | 2016-2018 | 辰阳镇 | 未实施 |
52 | 教育项目 | 辰溪县思源实验学校 | 续建 | 2016-2017 | 锦滨镇 | 未实施 |
53 | 教育项目 |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新建 | 2016-2020 | 锦滨镇 | 未实施 |
54 | 教育项目 |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 续建 | 2016-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55 | 教育项目 | 非完小教学点全面薄改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56 | 教育项目 | 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平台及高新区建设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57 | 能源项目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58 | 能源项目 | 鱼潭水电站 | 新建 | 2016-2020 | 潭湾镇 | 未实施 |
59 | 能源项目 | 罗子山风电场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罗子山瑶族乡 | 未实施 |
60 | 能源项目 | 田湾风电场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田湾乡 | 未实施 |
61 | 能源项目 | 谭伍风电场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伍家湾乡 | 未实施 |
62 | 能源项目 | 长田湾风电场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长田湾乡 | 未实施 |
63 | 基础设施项目 | 城南新区路网建设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64 | 基础设施项目 | 城东新区路网建设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65 | 基础设施项目 | 城南防洪基础设施 | 新建 | 2016-2018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66 | 基础设施项目 | 城市管道燃气 | 新建 | 2018-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67 | 基础设施项目 | 县城柳树湾段防洪治理及双溪撇洪工程 | 新建 | 2016-2018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68 | 基础设施项目 | 县城公园建设 | 新建 | 2017-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69 | 基础设施项目 | 沅江北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17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70 | 其他项目 | 黄溪口示范镇建设 | 新建 | 2016-2020 | 黄溪口乡 | 未实施 |
71 | 其他项目 | 辰溪县二十三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锦滨镇 | 未实施 |
72 | 其他项目 | 辰溪县二十三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 | 新建 | 2016-2020 | 锦滨镇 | 未实施 |
73 | 其他项目 | 辰溪县二十三个乡镇建制镇供水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74 | 其他项目 | 辰溪县二十三个乡镇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 | 改建 | 2016-2020 | 全县 | 部分实施 |
75 | 其他项目 | 新水厂建设 | 新建 | 2016-2018 | 全县 | 未实施 |
76 | 其他项目 | 重金属污染土地修复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77 | 其他项目 | 新农村示范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78 | 其他项目 | 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79 | 其他项目 | 精准扶贫社会保障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80 | 其他项目 | 精准扶贫助学培训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81 | 其他项目 | 精准扶贫改造搬迁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82 | 其他项目 | 县看守所、拘留所 | 新建 | 2016-2018 | 锦滨镇 | 未实施 |
83 | 其他项目 | 公安派出所建设 | 改扩建 | 2016-2019 | 辰阳镇 | 未实施 |
84 | 其他项目 | 警务技能(反恐)及警犬训练基地 | 新建 | 2017-2019 | 辰阳镇 | 未实施 |
85 | 其他项目 | 强制隔离戒毒所 | 新建 | 2016-2018 | 锦滨镇 | 未实施 |
86 | 其他项目 | 禁毒能力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18 | 锦滨镇 | 未实施 |
87 | 其他项目 |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 新建 | 2016-2018 | 辰阳镇 | 未实施 |
88 | 其他项目 | 驾考中心建设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 | 未实施 |
89 | 其他项目 | 县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 | 未实施 |
90 | 其他项目 | 县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 | 未实施 |
91 | 其他项目 | 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 | 未实施 |
92 | 其他项目 | 新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93 | 其他项目 | 老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94 | 其他项目 | 贮木场、原种场、果木场棚户区改造 | 新建 | 2016-2018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95 | 其他项目 | 农村危房改造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96 | 其他项目 | 生态产业园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锦滨镇 | 未实施 |
97 | 其他项目 | 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 | 新建 | 2015-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部分实施 |
98 | 其他项目 | LED系统电子产品生产及城市道路照明系统改造 | 新建 | 2016-2017 | 锦滨镇 | 未实施 |
99 | 其他项目 | 四星级酒店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锦滨镇 | 未实施 |
100 | 其他项目 | 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 | 新建 | 2016-2017 | 辰阳镇 | 未实施 |
101 | 其他项目 | 城南物流产业园 | 新建 | 2016-2017 | 锦滨镇 | 未实施 |
102 | 其他项目 | 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 新建 | 2016-2018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103 | 其他项目 | 辰溪油库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104 | 其他项目 | 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锦滨镇 | 未实施 |
105 | 其他项目 | 颐康园老年公寓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 | 未实施 |
106 | 其他项目 | 乡镇敬老院建设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107 | 其他项目 | 社会福利中心建设 | 新建 | 2018-2020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108 | 其他项目 | 殡仪馆扩建工程 | 改扩建 | 2016-2018 | 辰阳镇、锦滨镇 | 未实施 |
109 | 其他项目 | 抗战烈士纪念设施 | 新建 | 2018-2020 | 辰阳镇 | 未实施 |
110 | 其他项目 | 中医医院搬迁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 | 未实施 |
111 | 其他项目 | 妇幼保健院搬迁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 | 未实施 |
112 | 其他项目 | 精神病医院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 | 未实施 |
113 | 其他项目 | 皮肤病医院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 | 未实施 |
114 | 其他项目 | 骨科医院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 | 未实施 |
115 | 其他项目 | 库区移民后扶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辰阳镇 | 未实施 |
116 | 其他项目 | 工业集中区道路建设 | 新建 | 2016-2018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17 | 其他项目 | 工业集中区安置、商住、文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 新建 | 2016-2020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18 | 其他项目 | 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三、四期 | 新建 | 2016-2018 | 火马冲镇 | 部分实施 |
119 | 其他项目 | 智能移动电子产业园 | 续建 | 2014-2020 | 火马冲镇 | 部分实施 |
120 | 其他项目 | 物联网产业园 | 续建 | 2014-2017 | 火马冲镇 | 部分实施 |
121 | 其他项目 | 矿泉水生产项目 | 改扩建 | 2015-2020 | 火马冲镇 | 部分实施 |
122 | 其他项目 | 牛肉食品加工 | 新建 | 2015-2017 | 火马冲镇 | 部分实施 |
123 | 其他项目 |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 改扩建 | 2016-2020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24 | 其他项目 | 重污净化反应球项目 | 新建 | 2016-2018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25 | 其他项目 | 陶瓷产业开发项目 | 续建 | 2014-2020 | 火马冲镇 | 部分实施 |
126 | 其他项目 | 电动车扩建项目 | 续建 | 2015-2018 | 火马冲镇 | 部分实施 |
127 | 其他项目 | 提升机制造项目 | 改扩建 | 2016-2018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28 | 其他项目 | 汽电联供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29 | 其他项目 | 生态产业园东区高新产业项目建设 | 新建 | 2016-2020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30 | 其他项目 | 生猪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 续建 | 2016-2020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31 | 其他项目 | 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 续建 | 2016-2020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32 | 其他项目 | 工业集中区现代仓储物流园 | 新建 | 2016-2020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33 | 其他项目 | 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 新建 | 2016-2020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34 | 其他项目 | 工业集中区工业废渣处理场 | 新建 | 2016-2020 | 火马冲镇 | 未实施 |
135 | 其他项目 | 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锦滨镇 | 未实施 |
136 | 其他项目 | “百企千社万户”工程建设项目 | 续建 | 2016-2020 | 锦滨镇 | 未实施 |
137 | 其他项目 |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建设 | 新建 | 2016-2020 | 锦滨镇 | 未实施 |
138 | 其他项目 | 生态产业园商贸仓储物流区 | 新建 | 2016-2020 | 锦滨镇 | 未实施 |
139 | 其他项目 | 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 新建 | 2016-2017 | 锦滨镇 | 未实施 |
140 | 其他项目 | 10万吨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项目 | 新建 | 2016-2017 | 锦滨镇 | 未实施 |
141 | 其他项目 | 粮油批发市场 | 新建 | 2016-2020 | 锦滨镇 | 未实施 |
142 | 其他项目 | 辰溪县二十三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143 | 其他项目 | 辰溪县二十三个乡镇垃圾填埋场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144 | 其他项目 | 辰溪县二十三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145 | 其他项目 | 辰溪县二十三个乡镇农村服务综合平台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146 | 其他项目 | 辰溪县二十三个乡镇养老院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147 | 其他项目 | 辰溪县二十三个乡镇中心小学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148 | 其他项目 | 辰溪县二十三个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 | 新建 | 2016-2020 | 全县 | 未实施 |
?附表8 规划期内辰溪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表
单位:公顷
编号 | 项目位置 | 项目类型 | 项目规模 | 新增耕地 |
1 | 孝坪镇安坪村、长冲村、颜家人村、柘坪村、周家人村、猪槽溪村、竹桥村、城郊乡林场、 | 土地开发 | 1.89 | 1.23 |
2 | 大洑潭村、大坪村、独岩湾村、进马溪村、六弓塘村、牛溪村、炮潭村、桑木桥村、沙坪村、王家坪村 | 土地开发 | 299.30 | 238.77 |
3 | 黄溪口镇芙蓉村、鸬鹚村、三羊田村 | 土地开发 | 17.47 | 10.48 |
4 | 火马冲镇照顶界村 | 土地开发 | 46.71 | 28.03 |
5 | 锦滨乡老寨村、马溪村、唐家人村 | 土地开发 | 117.93 | 70.76 |
6 | 寺前镇淡家坪村、桃花坪村 | 土地开发 | 30.18 | 18.11 |
7 | 潭湾镇覃家塘村、王坪桥村 | 土地开发 | 8.59 | 5.15 |
8 | 田湾镇葛里村、农科村、铺里村、天门洞村、田湾村、乌金村、杨梅坳村、樟枣溪村 | 土地开发 | 473.32 | 318.53 |
9 | 孝坪镇赤岩村、古寨村、江东村、栗树坪村、球岔村、三村村、沙坳村、塘湾村、渔潭村、云箭厂、皂角坪村、竹坪村 | 土地开发 | 254.41 | 196.77 |
10 | 孝坪镇方田村、高桥村、古寨村、栗树坪村、三村村、沙坳村 | 土地开发 | 75.33 | 40.16 |
11 | 修溪乡长坡村、万家垴村、征溪口村 | 土地开发 | 28.59 | 17.15 |
12 | 安坪镇蒋家坪村、竹搭桥村 | 土地整理 | 113.75 | 3.41 |
13 | 板桥乡板桥村、烂泥村、坪里村、水车坪村、塘里村、坨里村、中溪村、朱家村 | 土地整理 | 364.33 | 10.93 |
14 | 后塘瑶族乡莲花村等 | 土地整理 | 37.13 | 1.15 |
15 | 火马冲镇郑家坪村 | 土地整理 | 63.85 | 1.92 |
16 | 龙泉岩乡店边湾村、苏家滩村等 | 土地整理 | 32.06 | 1.04 |
17 | 石碧乡黄毛田村、岩地村 | 土地整理 | 34.35 | 1.03 |
18 | 柿溪乡稠木湾村、桃田坳村、曾家冲村 | 土地整理 | 39 | 1.18 |
19 | 寺前镇淡家坪村、桃花坪村 | 土地整理 | 207.82 | 6.23 |
20 | 潭湾镇马路坪村、三甲塘村、杉林村、覃家塘村、王坪桥村、岩溪口村 | 土地整理 | 134.96 | 4.05 |
21 | 田湾镇选场村 | 土地整理 | 59.12 | 1.77 |
22 | 孝坪镇方田村、高桥村、古寨村、栗树坪村、三村村、沙坳村 | 土地整理 | 183.75 | 5.51 |
23 | 潭湾镇大坪村、中溪村、塘里村、板桥村、坪里村 | 土地复垦 | 55.65 | 35.69 |
24 | 修溪乡倒泭村、黄埠村、龚家湾村 | 土地复垦 | 13.50 | 11.90 |
25 | 柿溪乡柳溪村、寨上村、溪口村、曾家冲村 | 土地复垦 | 8.26 | 6.90 |
26 | 锦滨乡柳家湾村 | 土地复垦 | 27.43 | 3.20 |
27 | 田湾镇田湾村、铺里村、农科村 | 村庄整治 | 119.89 | 10.25 |
28 | 安坪镇新屋场村、王家洲村 | 村庄整治 | 123.45 | 10.52 |
29 | 柿溪乡张家溜村、军屯村、联合村 | 村庄整治 | 187.81 | 15.24 |
30 | 潭湾镇三家塘村、桥湾村 | 村庄整治 | 142.28 | 10.64 |
31 | 桥头乡杨家坪村、龙埠村 | 村庄整治 | 285.68 | 18.26 |
合计 |
|
|
| 1105.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