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2018年政府收支预算细化和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郑福荣
(2018年5月30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8年,我县政府收支预算编制按照新预算法关于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编报体系要求,我们通过“二上二下”,认真组织编制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等三本预算及111个县直部门单位及23个乡镇预算,现将预算编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2018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一化四建”发展战略,突出脱贫攻坚,坚持稳中求进的财政工作总基调,大力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推进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狠抓资金绩效,为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新突破”,建设经济富裕、山川秀美、社会文明、人民幸福的新辰溪,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辰溪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2018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按照“零基预算、收入打实、支出从紧”和“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增长、重绩效”的原则,科学、公开、公平、合理的编制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切实提高保障水平。
二、预算编制的主要特点
1、积极财政政策更加彰显。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做好做足财政收入的同时,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的科学分配,财政支出80%以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关注脱贫攻坚、农业、教育、保障性住房、基础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大局等领域,体现了公共财政向民生和困难弱势群体倾斜的积极财政政策。
2、预算编制更加细化科学。收入方面,2018年将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返还性收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 地方一般债券收入等全部打入了本次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本次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方面,人员经费根据2018年1月工资统发表以及中央、省、市最新出台的增资政策测定;公用经费根据我县事业发展需要以及我县绩效考核奖提标的实际适当提标;专项经费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安排,除政策文件、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县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及专题会议纪要需要增加安排以外,原则上只减不增。同时,逐步加大以类为单位的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全面清理收缴结余结转资金纳入财政统筹。增强财政专户资金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对接,预算编制体系更加科学。
3、预算编制从紧成为新常态。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上级收入增量有限,根据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量将会逐年减少;另一方面,我县收入总量目前达到极限,增收空间越来越小,实现收入难度十分艰巨。再者,由于刚性支出需求日趋加大,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提标及社保制度改革,支出从紧已成为近两年我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新常态。
第一部分: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细化和调整草案
2018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已经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根据安排,我们对2018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进行了细化和调整,现将细化和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82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4507万元,收入总计315327万元,较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收入301855万元增加13472万元,主要是:切实加大向上汇报力度,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10472万元;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收入增加3000万元。具体收入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82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5988万元,明细如下:
(1)全县地方财政收入52000万元(全口径9010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6630万元,增长8%)。分部门为:国税15500万元(全口径48000万元),地税20000万元(全口径25600万元),财政16500万元。国、地两局地方税收收入分税种明细情况见附表。
(2)财力性补助收入108820万元。其中:①返还性收入6954万元。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2937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38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1020万元,上划省级增值税和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数返还2613万元。②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93079万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021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收入14699万元,中央一次性调资转移支付收入9099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2590万元,原体制补助233万元,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核定的结算补助341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953万元,市对县市定额补助354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1511万元,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补助资金1220万元,其他结算补助1866万元(技术监督局下划基数190万,工商局下划基数994万元)。③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收入8787万元。
(3)地方一般债券收入7000万元。
(4)清理结余结转资金3000万元。
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4507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297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2018年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170763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44507万元后,支出总计315270万元。较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支出301790万元增加13480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提标及保民生项目刚性需求增加。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01万元,剔除专项829万元,本级实际支出3287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12.72%;
2、国防支出273万元,剔除专项50万元,本级实际支出22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9.85%;
3、公共安全支出10342万元,剔除专项1977万元,本级实际支出836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9.35%;
4、教育支出57548万元,剔除专项14985万元,本级实际支出4256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24.71%,主要是城东思源学校建设;
5、科学技术支出1104万元,剔除专项699万元,本级实际支出40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16.05%;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60万元,剔除专项959万元,本级实际支出2401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9.7%;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97万元,剔除专项41575万元,本级实际支出812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8.74%;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228万元,剔除专项24823万元,本级实际支出1040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29.36%,主要是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补助增加;
9、节能环保支出4491万元,剔除专项1868万元,本级实际支出2623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5648万元,剔除专项973万元,本级实际支出467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0.99%;
11、农林水支出49624万元,剔除专项30594万元,本级实际支出1903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7.11%;
12、交通运输支出25476万元,剔除专项14742万元,本级实际支出10734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234.29%,主要是新增安排辰浦公路建设7000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89万元,剔除专项1434万元,本级实际支出225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15.23%;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71万元,剔除专项1870万元,本级实际支出501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13.61%;
15、金融支出50万元;
16、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231万元,剔除专项740万元,本级实际支出1491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44.20%;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14万元,剔除专项135万元,本级实际支出1079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30.63%,主要是增加贷款利息117万元;
18、债务还本付息支出9181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10497万元,剔除专项6252万元,本级实际支出424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103.4%,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提标由原来的7%提高到12%;
20、预备费支出1700万元;
21、年初预留3000万元;
22、其他支出1945万元;
23、上解上级支出2900万元。
四、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根据上述收支情况算账,2018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5327万元,支出31527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7万元。
第二部分: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细化和调整草案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20502万元,较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收入15502万元增加500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5000万元,其中:
(一)其他基金收入502万元,主要是:
(1)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82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92万元;
(3)污水处理费收入128万元。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0502万元,较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支出15502万元增加5000万元,具体如下:
(一)其他基金收入安排支出502万元,主要是: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等;
(3)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及维护等。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20000万元,主要是:
(1)保障性住房支出安排3000万元(含棚改及公共租赁住房1000万元);
(2)交通专项1200万元(全年共安排1733万元,其中农村公路养护专项533万元在公共预算中安排);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5500万元,其中:城市维护专项1000万元,“双创园”建设700万元,沅江大道建设1000万元,污水管网建设800万元,国家园林县城建设1000万元(含公共绿化维护120万元,春节景点布置20万元,东风路、立交桥绿色植物更换70万元,森林公园、先锋东路、育才路绿化提质790万元),旱厕改造300万元,人民医院天桥150万元,建筑垃圾消纳场300万元,背街小巷、高速出口路灯100万元,东风西路停车场建设150万元;
(4)城市、乡镇规划专项500万元;
(5)招商引资200万元;
(6)科技与产业引导资金2700万元(含科技三项费用150万元,工业发展350万元,农业发展240万元,油茶产业发展350万元,稻花鱼产业发展新增安排1000万元,碧水青山蓝天工程发展经费10万元,县级以奖代补引导扶持行政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100万元,商贸物流及电商产业引导资金500万元),主要倡导科技创新引导产业发展;
(7)公车改革平台运行400万元;
(8)争取项目资金专项奖励300万元;
(9)孝坪兵工小镇前期工作经费300万元;
(10)生态文化旅游发展引导资金1500万元,较上年增加安排500万元,主要用于锦岩公园建设;
(11)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万元;
(12)其他征地和拆迁补偿、农民三费及征收成本支出4100万元等,含征地拆迁安置办专项、超收分成及征收经费等。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计收入205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计支出20502万元,收支平衡。
第三部分:2018年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细化草案
2018年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全县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参保人数分别为: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12634人,其中:16-59周岁缴费132608人、领取基础养老保险80026人;②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数23477人,其中:在职人数13888人,退休9589人;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合人数430002人,筹资年标准66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180元/人,各级财政资助480元/人;④失业保险20782人,领取失业金22人;⑤生育保险13888人。由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为省级统筹,由省经办机构统一编制;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由市经办机构统一编制,两项保险均不填列至县,故未在县级基金预算中反映。
(一)基金预算收入:2018年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入为73514.95万元,其中:①保险费收入29839.05万元;②利息收入126.74万元;③财政补助收入43259.3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补助收入 41030.12万元;县级财政补助收入2229.2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财政补贴599.5万元、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参保财政补助10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财政配套1527.74万元);④其他收入278.65万; ⑤转移收入11.15万元。
(二)基金预算支出:2018年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支出为69818.43万元,其中:①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8473.03万元(含:个人账户支出2447.0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金个人账户支出157.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2289.68万元);②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支出34万元;③失业保险上解上级支出17万元;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290万元;⑤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支出 4.4万元。
(三)基金预算平衡:上年年末基金预算滚存结余28245.2万元,本年基金预算收入73514.95万元,本年基金预算支出69818.43万元,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3696.52万元,年末基金预算滚存结余31941.72万元。
第四部分 实现预算收支的主要措施
2018年,我县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收入方面:由于主体骨干财源缺乏、营改增影响,税收增长乏力,收入不确定性增加;支出方面:已经实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增资、公用经费提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化解地方存量债务等政策的实施,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实现社会经济平稳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要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应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以赴保增长。一是加大税源培植力度,一要盘活我县历史传统优势产业,如水泥、硅业等行业的重组盘活,使传统行业重新焕发活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添砖加瓦。二要不断壮大现有工业园区如润沅、泰达迅、贝尔动漫等高新企业发展规模,同时进一步加快发展“飞地经济”,增速我县工业企业产业转型升级,逐步使新兴产业成为我县支柱税源。三要抓深抓实抓细项目工作,在上级政策许可范围内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全面推进辰浦公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启动、引导、杠杆效应,为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强化“政权”管税,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力度。全面创建税收社会共治由“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部门乡镇合作、社会参与、信息支撑、司法保障”的新格局,重点通过两个举措规范和加强税收征管秩序,一方面通过各行业职能部门的综合治税信息化平台建设,对每个纳税对象的涉税信息进行共享和预警分析比对,查漏补缺,核定基数,规范行业税收征管;另一方面通过“政权”管税,对全县个体工商户、房屋出租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零散税种由税务机关核定、乡镇、职能部门配合征收,做到每个纳税户有对应的税务专管员和乡镇、街道(居委会)协税员,纳税情况实行每季社会公示,实现应收尽收、税赋公平。同时为激励乡镇协税护税工作积极性,对乡镇征收的税款实行基数内和超基数分成。三是强化行业税收清理。认真全面分析税源,要对现有规模企业、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乡村产业发展情况、房地产业去库存情况、房屋产权网签情况、商业流通及服务业经营情况等进行全面全方位的分析,重点对医药零售、餐饮娱乐、超市宾馆、石油销售,房屋出租房产税、房地产及建筑等行业进行税收清缴工作,实现清查一个行业,社会公示一个行业,完善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征管,力争在6月底分行业税源清缴入库税款2000万元,全年清缴行业历史欠税7000万元。四是严格执行奖惩制度。按照《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辰政办发【2017】16号)、《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财税收入征管履职问责办法>的通知》(辰政办发【2017】105号)文件规定,将每个责任单位目标责任细化到具体事项和纳税对象及税种、金额,县综合治税办会同人大财经委、政协经科委、县政府办督查室严格考核其落实执行情况,对每月未完成计划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县委、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综合治税相关责任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纳入单位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分值5分。
(二)做好土地文章。做好土地文章是我县财政走出困境的有效途径。一要以土地供给侧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推动闲置用地再利用。盘活闲置土地,清除僵尸项目,重新供地使用,吸引投资。要加快现有储备土地招拍挂,努力增加财政收入,2018年要力争通过加快现有储备土地招拍挂实现土地出让收入5亿元。二要做活城市经营文章。针对我县房地产逐步回暖的市场导向,通过县经投公司加大国有出让用地收购,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置业公司等机构从经投公司购置出让用地,增加土地交易流转税收收入,力争6月底前完成土地交易税收5000万元,全年实现税收1亿元。三要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要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方式,“宜水田则水田、宜旱地则旱地”,注重生态保护,先从易地扶贫搬迁户、地灾搬迁户和废弃工矿用地入手,再全面开展“空心村”、“空心房”等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整治,全年力争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保底创收12亿元,为全县公益性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筹措资金。
(三)用活PPP模式。一要大力推进PPP模式。对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对政府参与的垃圾污水处理项目等主要采用PPP模式来建设运营。目前,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黄溪口镇污水处理工程已采用PPP模式来建设运营,有效减轻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公司的贷款及资金支付压力。二要用好用活PPP模式。严把PPP项目筛选关口,对合作期限低于10年,没有稳定现金流、变相融资、未编列债务融资预算、没有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严禁套用PPP模式。努力通过大力推广PPP,从而进行全面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的供给改革,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推动行政体制、财政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等方面的深化改革。
(四)用足用好新政策。一是争取发行专项债券。按照财预【2017】89号《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精神,通过向上争取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方式筹集资金。如土地收储,通过向省争取土储专项债券方式,缓解地方政府土地收储资金压力,今年力争发行土储专项债券3亿元。对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等中央重点项目和省委省政府安排的12件民生实事项目以及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项目,可以通过向省争取相应项目专项债券的方式解决资金来源,扩大地方政府建设资金来源,降低融资风险。二是争取增加发行地方一般债券。2016年和2017年我县争取发行一般债券分别为1.58亿元和1.79亿元,今年争取目标2亿元,有效缓解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出压力。
(五)加大盘活国有资产力度。目前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账面原值20.35亿元,可处置资产预估市值6555万元,其中:撤并的7个乡镇国有划拨土地面积37.68亩,房屋面积1.54万平米,预估市值1725万元;原辰阳镇、广播电视台等县直12个单位国有资产土地面积4375平米,房屋面积5766平米,预估市值1430万元。下步,要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偿债压力。
(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今年一定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一要坚持厉行节约,不折不扣的遵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严禁乱发津补贴。坚持压缩会议、接待开支,招待费只减不增、办公经费实现零增长。严格预算执行,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二要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原则”即:对未执行项目支出除确需跨年度使用外,其余资金一律收回;对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运行经费结余一律收回。进一步激活“趴”在账上的沉淀资金,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绝不允许闲置资金在单位账户上“睡大觉”,我们将按季调度,有效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让财政资金更好更快发挥效益。目前根据清查算账可收回统筹安排的单位结余资金3000万元。
面对困难,我们要进一步提振信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前行、迎难而上,为“四保”(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增长)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为进一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目前已偿还违规债务4亿元)及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而竭尽全力、鞠躬尽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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