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入学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0 08: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小学新生入学

  621日,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自主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长,携带以下“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租住地(或房产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①户口簿;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③父母双方在本地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④居住证(要求一年以上);⑤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⑥小孩出生证;⑦学前教育证明。 

  二、小学、初中转学

  凡要求转入该区就读小学、初中(毕业年级除外)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请携带以下“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③父母双方在鹤城区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④居住证(要求一年以上);⑤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⑥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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